1/0
2024世界认可日,浦东海关与浦东市场监管局达成提质升级等七项合作
东方网2024-06-13 18:26:29

6月13日,在第17个世界认可日之际,浦东新区举办了“凝‘新’聚力 ‘质’领未来”-2024“世界认可日”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展示在检测认证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果,为产业提质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进一步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次活动中,浦东海关与浦东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了《上海浦东海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合作机制》(简称“合作机制”)。据悉,此次两部门合作主要包含以下七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合作联系,推进改革落地。此次合作机制的签署,标志着浦东海关与浦东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紧密合作,以《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指引,共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双方将携手探索服务内外贸企业新举措,建立海关与市监的合作新机制,推动浦东“2+3+4+5+6”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助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国际化,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交流。二是打造质量标杆,提升核心竞争力。探索建立企业信用库,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参与各类国家级、市级及区级质量奖项申报,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申请CCC免办便捷通道,优先推荐相关企业参与海关AEO培育孵化。三是聚焦安全重点,深化执法协作。聚焦食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在“3·15”、世界海关日等重要时点开展联合执法,优化升级线索移送、证据调取、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四是加快体系融合,推进综合执法监管。通过深入推进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在进口CCC产品、出口生产企业、检测认证机构等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五是开展政策研究,推动丝路电商发展。双方将积极探索研究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保税维修等新型国际贸易及文化贸易等业态的海关监管模式,共同研究创新海关监管流程。六是建立常态机制,优化惠企服务。建立海关、市场监管惠企政策服务包,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同开展注册登记、质量发展、通关便利、报关操作实务等宣讲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合理诉求。七是拓展合作领域,开展联合培训。以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为抓手,联合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海关AEO贸易便利化政策、RCEP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等培训活动。

近年来,浦东海关与市场监管局在落实浦东综合改革试点、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等系列国家战略任务中,始终坚持紧密协作、双向发力,共同推动高标准制度型开放。合作机制签署后,两部门将继续全力推动国家改革任务在浦东率先落地实施。如在进口红酒标签管理上,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CPTPP),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的代理商,其进口葡萄酒和蒸馏酒的标签要求与国际通行规则完全一致,可以免标商标的中文译文和保质期,减少了中文译文商标必须先在国内注册等要求,能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进口效率。又如将积极探索,共同推进《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口医疗器械加贴中文标签规定(试行)》加快落地。

作者:朱贝尔
选稿:施丰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