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新疆丝路文化特展在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开幕
新民网2024-06-05 10:11:00

新民晚报讯(记者 姜燕)日前,“锦绣西域 万里同风”——新疆丝路文化特展在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开幕。展览通过“丝路雏形”、“丝路华章”和“丝路梵音”三个单元,展出134件(套)精美展品,带领观众领略古老丝绸之路的繁华盛景。

本次展览展出的134件(套)精美展品,包括精美的丝绸毛纺织品、珍贵的多民族语言文字的简牍文书,以及壁画、金币、珠宝、彩陶、青铜器等国家宝藏,如唐代彩绘伏羲女娲麻布画、彩绘劳动妇女俑群、彩绘泥塑跪坐女佣等,展示西域社会发展。

图片来自文博圈官微

展览第一单元“丝路雏形”,通过展出彩陶、青铜器等展品,带领观众了解战国及以前新疆与其他地区的早期文化交流与生产发展情况,感受新疆地区文化的多元与包容。第二单元“丝路华章”,以文书、丝织品和生活用品等,呈现丝绸之路从商贸活动到文化交流的繁盛场景,营造以汉唐为核心向四周辐射的中华文化圈欣欣向荣的氛围。第三单元“丝路梵音”,不仅描述丝路佛教文化的融合交流,还复原克孜尔石窟17号窟美景,为观众打造沉浸式观展体验。

“蜀锦织机为媒”作为本次展览的点睛之笔,创造性地展示新疆与四川两地间,以蜀锦为媒开展文化交流的悠久历史。无论是成都老官山汉墓的出土的织机模型,还是在丝绸之路沿线遗址中出土的工艺水平极高的文字锦,都可以看到成都产的蜀锦大量向外输出的路径。流转于丝绸之路上的蜀锦不仅对传统丝织工艺产生深远的影响,更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见证。

此外,金沙遗址博物馆还推出了“考古人面对面”“丝路寻宝”和全景展厅等多项配套活动,以增强观众的互动体验。展览将持续至10月27日结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