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59岁落马的“老虎”,获刑15年!原任职地出现塌方式腐败
上观新闻2024-06-04 06:48:48

6月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付忠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付忠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付忠伟先后利用担任辽宁省审计厅副厅长、厅长、辽宁省财政厅厅长、盘锦市委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0万余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付忠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付忠伟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付忠伟1963年10月出生,辽宁海城人。1986年从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后,付忠伟在华北航天工业学院短暂任教两年,后进入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工作。

2015年,付忠伟晋升辽宁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在审计岗位任职超过28年。2016年,付忠伟调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后出任厅长。

2018年,付忠伟调任盘锦市委书记。2020年12月,付忠伟调任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次年2月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为副省级干部。

2022年11月9日,付忠伟被查。就在其落马一周之前,他还曾出现在公开报道中。2023年6月,付忠伟被“双开”。

通报指出,付忠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亲属收受对方财物,纵容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安排他人支付、免除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干预审计工作;纪法意识淡漠,恣意妄为,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上官汇”发现,此前还有两位曾主政盘锦市的“老虎”落马。

2022年3月,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落马,郝春荣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担任盘锦市市长。同年6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国相落马,孙国相曾于2009年1月至2016年9月历任任盘锦市市长、市委书记。

作者:上官河
选稿:夏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