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6月1日起,“大零号湾”建设有了新的助推器!
今日闵行2024-05-22 16:04:13

近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七章区域科技创新,第三十条指出“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推进张江科学城、大零号湾等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上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内在要求。2022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指出,立足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使命和龙头带动、示范引领功能,凸显时代性、创新性和引领性。

“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是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的战略新布局,是闵行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端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源、关键增长极、首位主战场。

2023年7月,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提出要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奋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从“建框架”向“强功能”跃升。

闵行区研究制定了《中共闵行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高质量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布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前沿产业、人才集聚、产城融合等5大方面20项重点任务、80项任务清单,对“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进行整体性谋划、系统性布局、全方位推进,“大零号湾”建设驶入快车道。

策源能级不断提升。中科院核糖核酸功能与应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上海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大零号湾”基地、香港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院、华为昇思人工智能框架创新中心、全国首个智能机器人中试验证平台等一批基础科创策源平台加速落地。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探索与突破,85项(人)获“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占全市奖项总数的27%。

成果转化不断加速。建设“大零号湾”一公里孵化器、“大零号湾”成果转化基地、“大零号湾”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高质量孵化平台,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多个前沿科技领域孵化优质科创企业。2023年新增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108项,全市第一。

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大零号湾”科创金融联盟集聚65个基金管理团队,资金规模超200亿元。设立闵行首支“硬科技”创投基金和创投一号产业基金,“大零号湾”金融港建成运营,26家金融服务机构入驻,构建“投、贷、保、扶”联动的金融服务体系。

“大零号湾”科创大厦一站式服务功能持续完善,“大零号湾”国际人才会客厅、“大零号湾”融资服务中心、“大零号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相继挂牌成立。

科创生态不断改善。“大零号湾”国际智能医疗创新中心、科创成果转化中心等53万方科创载体加速建设,“大零号湾”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展示馆、体育活动中心、美术馆建成运营,加快构建宜居宜业的开放式科创街区。“大零号湾”正逐渐成为上海最具活力和朝气的科创热土之一。

未来,闵行区将坚定不移贯彻实施《条例》,加快推动“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高质量创新发展,夯实科学研究基础,提升成果转化效能,强化前沿产业引领,加速高端人才集聚,优化区域空间布局,着力打造自主创新新引擎,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塑造转型升级新优势,激发创新创业新活力,建设产城融合新高地,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学术新思想、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的重要策源地。

选稿:倪皓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