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鬼秤”跟手机只能活一个?这是种什么样的脑回路
上游新闻2024-05-20 16:07:48

|

5月18日,有网友反映其在南京市江宁区某农贸市场买鱼时,一商户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找市场管理人员处理却被对方抢摔手机。无独有偶,就在前几天,博主“狂飙兄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蔬菜海鲜直销市场遭遇“鬼秤”,与商贩理论时,被商贩围堵,并被市场管理人员抢夺手机。5月19日,南京和连云港两地分别进行官方通报,对两期“鬼秤”事件予以处理,并对涉事商户予以处罚。

|

所谓“鬼秤”,是指被做了手脚、称重显示与实际重量之间存在一些偏差的电子秤。自去年网红“B太”在网络曝光多地“鬼秤”事件以来,类似市场乱象逐渐引起公众重视。“鬼秤”之“鬼”,就在于缺斤少两。商户利用“鬼秤”克扣消费者的斤两,导致所购商品不足秤,赚取非法利润,这是典型的市场欺诈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有违诚信公平的市场原则。

|

一直以来,类似“缺斤少两”坑消费者的行为,都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一面是“鬼秤”不断被曝光被处罚,与此同时,“鬼秤”仍屡禁不止。从陆续曝光的案例来看,不良商家非但不以为耻,反而在被曝光后气急败坏,可以说是有恃无恐。

|

究其背后原因,一方面,因“鬼秤”本身具有隐秘性、随机性、数额小且流动性大的特点,监管有一定难度;且在现行规范体系下惩罚力度有限,与获利相比,违法成本低,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商家很容易卷土重来。而另一方面,从近期曝光的案例来看,作为市场管理者对“鬼秤”行为的偏袒与包庇,恐怕也是其难以绝迹的原因所在。

|

“鬼秤”跟手机只能活一个?这是种什么样的脑回路?不管是普通消费者还是职业打假人,发现缺斤少两行为要求维权都是合情合理的,用手机记录、监督更是权利自由。市场管理者本应起到监督和追责之职,维护公平诚信市场环境。对摊贩使用“鬼秤”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本就失职,如今还反过来与商家沆瀣一气,抢夺曝光者手机,试图毁灭证据,无疑更让人大跌眼镜,也进一步助长了商贩使用“鬼秤”的嚣张气焰。

|

为什么一种明显违背商业诚信的行为,不仅得不到及时处理,反而还在市场管理者的“保护”下有恃无恐?我们不仅要追查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更要追问市场管理方的纵容和回护行为,以及这其中是否存在进一步的利益输送问题。在公众的认知当中,遭遇市场欺诈行为时该被砸得粉碎的,应该是“鬼秤”和它背后的魑魅魍魉,而不该是“揭开盖子”的手机。好的市场环境,不仅需要商家诚信自觉经营,管理者也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绝不可充当不法行为的“保护伞”。

|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

编辑:康磊    责编:李洋    审核:陈旭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