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上海迪士尼禁止商业摄影?工作人员回应:一直有相关规定
上游新闻2024-04-25 19:24:24

近日,有网友在小红书上发帖表示,上海迪士尼请数名商业摄影师离园,还登记了他们的年卡信息并拍照记录。“这是要禁止他们继续入园拍摄吗?”对此不少网友表示支持,称某些商业摄影师经常“霸占”好的机位,影响普通游客的拍照体验。25日,上海迪士尼工作人员表示,迪士尼一直有禁止商业拍摄的相关规定。至于是否会取消商业摄影师的年卡或入园资格,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对于商业摄影师疑似被封年卡一事,发帖的网友非常赞同。“我只想说太好了,这些商拍经常占据很长时间。”评论区有不少网友表示支持,“真的很烦,好的位置都被他们霸占了”“有次在旋转木马那想拍照,一个商拍的说我们在他镜头里,让我们走开,气死人”“一直在商店货架拍拍拍,想去看娃娃都挤不过去,娃娃抱半天也不买”……

网友吐槽,好的拍摄机位经常被商业摄影师霸占。   网络图

上海迪士尼是否会禁止商业摄影?25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就此咨询了迪士尼客服。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只是预定服务中心,并不是在现场的工作人员,所以关于(是否禁止商业摄影)的情况,我们无法确认。建议入园的时候去现场咨询一下相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去游客服务中心问一下,具体以现场为准。”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乐园须知上有相关规定,如果摄影拍照不是个人用途,是用于商业目的,这个是不允许的。”至于网友所说“登记摄影师年卡信息并拍照记录”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是很了解相关情况。不过对于年卡用户而言,也有一些相关规定,如果违反的话,年卡可能就会暂时不能使用。”对于之前是否有商业摄影师被取消年卡或入园资格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上海迪士尼游客须知明确表示,游客不得进行商业摄影摄像。  网络图

记者在官网上查询发现,在《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中,的确有相关规定。“游客不得携带可能妨碍乐园及任何配套设施运营的摄影器材、摄像器材、落地式三脚架、稳定支架和相关工具等入园;不得从事的活动包括进行摄影、摄像、录音或直播,个人使用及非商业目的除外。”

2023年4月,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环球影城也表示将禁止未授权商业拍摄。北京环球影城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游客正常拍照、录像,并用于私人或是非商业用途是被允许的,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则是禁止的。在《北京环球度假区及北京环球影城入园须知》里面,有以下内容:“在北京环球度假区范围内,为了给所有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您不得进行以下活动:拍照、录像、录音或直播,用于私人和非商业用途的除外。”此外,2023年6月,故宫博物院也出台新规,禁止商业性拍摄等非参观游览的活动。

上海迪士尼也有官方摄影服务,但网友表示价格较贵。  网络图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迪士尼和北京环球影城都有官方提供的拍摄服务,但网友认为价格相对较贵。上海迪士尼APP显示,有“迪士尼乐拍一日通”的服务,价格为288元。此外还有“奇妙拍摄定制服务”,1.5小时收费700元。

25日下午,记者搜索某电商平台发现,仍有不少“迪士尼 跟拍”的商品出售,价格大多为300元左右。以某店铺为例,“1小时套餐”价格为255元,包括100张照片全部调色,并送10张精修。如果是2小时套餐,价格则为455元,包括150张照片全部调色,15张精修。对于商业摄影师可能被禁止进入迪士尼拍摄一事,店铺客服表示:“当天看具体情况。如果确实不能拍,可以退款。”

上游新闻记者 金鑫

编辑:杨波    责编:王蓉,官毅    审核:冯飞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