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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胞胎家庭每月补助1970元,世纪公园24小时开放 | 5月起一批新规新政将实施
东方网·城市导报2024-04-25 05:54:52

上海三胞胎家庭每月补助1970元,申请条件放宽,审核更便捷;《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实行分类收费管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修订完善,新增“高龄倾斜”政策,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予以帮扶;世纪公园正式实行24小时开放,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5月1日起,本市一批新规新政将陆续实施,是否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上海三胞胎家庭每月补助1970元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出台了《关于对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从5月1日起,上海三胞胎家庭补助标准是1970元/月。

上海自1992年对生活有一定困难的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按照此前的补助标准,原来的申请范围是:“子女年龄不满十六周岁或年满十六周岁但均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

为更好地保障三胞胎家庭子女基本生活,如今申请条件放宽了,现修改为“子女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或年满十八周岁但均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

除了放宽申请条件,审核程序也更便捷。一是细化受理环节,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基本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发放《上海市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受理通知书》”。二是审核确认主体下放,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确认”。

根据新修订的通知,子女符合上述年龄条件的三胞胎家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申请生活补助,目前的补助标准为1970元/月(补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

民办中小学实行分类收费管理

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市教委印发《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共22条,明确民办中小学收费坚持公益属性,实行分类收费管理。

《办法》明确,非营利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在不超过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营利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制定。

《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政策,指导各区做好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的审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内营利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

《办法》规范定调价程序、明确调价周期。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应在每年8月底前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下一年度新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的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就学校的办学资质、课程设置、招生计划、生均财政补贴及年检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等基本情况,每年10月底前向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意见。区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履行程序后,形成定调价初步方案,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标准应保持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价间隔不得少于2年。对于首次申请核定学费、住宿费标准的民办中小学(包括新建学校、整体搬迁学校),按照学校提供的预测教育培养成本从严从紧核定试行收费标准,试行期不少于2年,试行期满前,学校应按规定重新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对于收费、退费管理,民办中小学按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2年内发生过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中小学,区人民政府应不予批准当前年度学费或住宿费调整申请。转入学生或因病休学期满继续学习的学生,按照随读班级执行的收费标准缴费。民办中小学应建立退费制度,学生退(转、休)学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开学前申请退(转、休)学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上课时间不满学期三分之一(含)的,退还学费、住宿费三分之二;开学后上课时间超过学期三分之一不满学期二分之一(含)的,退还学费、住宿费二分之一;开学后上课时间超过学期二分之一的,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

此外,还明确了民办中小学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校级资助、奖励制度,落实学生资助、奖励工作。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民办中小学应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公示栏、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退费办法等与收费相关的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办法》自2024年5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19日。

本市部分老人基础养老金增加

新修订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增加了“高龄倾斜”政策,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予以帮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按年缴费、政府给予补贴,有条件的村集体进行补助。截至2023年底,上海市共有71.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龄老人的关心关爱,提高高龄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办法》增加了高龄倾斜政策:对本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

具体来说,2024年5月1日之前已年满70周岁或80周岁的老人,从2024年5月开始享受高龄倾斜待遇。2024年5月1日之后年满70周岁或80周岁的老人,自到龄次月起自动享受相关待遇,不需要本人申请。

例如,不考虑养老金增长等情况,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中:

1.张女士,1954年9月16日出生,现在69周岁,每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1400元。由于张女士今年9月份才满70周岁,在今年10月前,其每月仍领取养老金1400元,从今年10月起,其月养老金可以增加10元,每月领取1410元;2034年10月份(其年满80周岁后的次月)开始,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增加的待遇不需要本人申请,自动到账。

2.王先生,1950年1月10日出生,现在已74周岁,每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1420元,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每月养老金可以增加10元,月养老金调整为1430元;2030年2月份(其年满80周岁后的次月)开始,每月养老金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增加的待遇不需要本人申请,自动到账。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帮扶力度,《办法》规定,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制定政策予以帮扶。此外,《办法》还改进了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方式,今后主要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确认,并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和征收工作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

市民如对相关政策有疑问,可拨打本市12333咨询电话或向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咨询。

世纪公园正式施行24小时开放

5月1日起,上海市区最大的免费公园——世纪公园将正式实施24小时开放。经过拆墙透绿和景观提升,公园将与周边街区无界融合,市民游客将可方便地步入公园休闲、漫步,并享受一系列配套便利措施。

早在2021年7月1日起,世纪公园已实行免票及延时开放至22时。2023年12月1月起,世纪公园芳花园区域率先实行24小时开放,为此次公园拆墙后进一步扩大24小时开放区域积累了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设施设备改造提升,2024年5月1日起,世纪公园全面实施24小时开放,为市民提供全天候休闲场所,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

此外,在2023年的街区融合一期项目中,世纪公园芳花园区域拆除了1100多米围墙,令公园芳甸路一侧的景观与街区无界相接。此次街区融合二期项目中,公园进一步拆除了1800余米围墙,并通过增种绿化、打造花境等方式全面提升沿街景观,让人行道上的市民游客一眼就能欣赏到公园内四季变换的风景。据悉,此次公园街区融合二期工程全部改造范围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

园方表示,世纪公园面积约140万平方米,以大面积的草坪、森林、湖泊为主体,打开围墙并实施大面积24小时开放,对公园管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如园内大面积的森林,林区区域的火源管理是一大难题。此外,夜间林区的能见度较低,游客容易迷路。针对这些管理难点,园方引入了大数据、物联网、无人机巡逻等技术,对公园进行全方位的智能化监控和管理。未来,公园还将尝试引入智慧安防机器人辅助安保巡园。

对于林间区域,公园将加强夜间巡逻力度,在原有夜灯光照明系统上进行升级改造,对部分暗区进行灯光补强,满足24小时灯光照明要求;在公园内局部危险区域增设活动栏杆,更新园区标识标牌,满足游园引导、安全警示需求。同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帮助游客正确识别和避开危险区域。

为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游园的舒适度,园方也为游客规划了适合夜间游园路线。园方提醒,游客在游园时,也应注意自身安全,遵守公园管理规定,不要进入危险区域。

在扩大24小时开放区域的同时,园方推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并充分考虑了周边居民的夜间休息需求。包括设置24小时无人售货机、推出公园游园小程序以及夜间10点后游客量减少后减弱灯光并采用单侧路灯等,在满足夜间游园需求的同时兼顾周边居民的休息,也为公园内夜间生物的休养生息留出一定空间。

打开围墙并实行24小时开放后,良好的游园秩序也离不开市民游客的配合。为此,园方制定了《世纪公园24小时开放公约(试行)》。


选稿:魏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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