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上海外白渡桥附近出现大量鱼,有的已经死了?找到了原因,还要注意这些
上海辟谣平台2024-04-19 19:56:37

4月18日,网传视频显示,上海外白渡桥附近的苏州河水面出现很多鱼,其中部分已经死亡。此后,市水管处答复媒体表示,这些鱼可能是市民放生所致,目前死鱼已经被打捞。4月19日,苏州河相关水域已经不见鱼的踪影,水面平静无异常。

4月18日网传视频画面截屏

4月19日同一水域情况

虽然鱼群和死鱼都已不见,但本次事件仍旧引出一个话题:究竟该怎么放生?

要知道,苏州河属于5类水。通俗的说,就是景观水,水中含氧量相对较低,并不适宜鱼类生存。然而,部分市民不知道这点,经常往苏州河“放生”。所以,此前已经出现了鱼群放生后,遇到高温、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反而大量死亡。

由此可见,错误的“放生”等于“杀生”。事实上,与“放生”有关的误区还有不少,错误的做法不仅违背了“放生”的本意,还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健康。

一是谨慎放生龟类,并不存在所谓的“灵龟”感恩。

龟类经常出现在放生物种中,但很多人不知道,有的龟类并不适合水中生活。对陆龟来说,它们体型笨重,能够负重爬行,却不怎么会游泳,在水里时间长了也会溺亡。2016年,泰国某寺庙曾误把大量陆龟放生到水里,结局很是令人伤感。

在互联网上,还有人发布视频称,放生龟类后,乌龟有灵性,因为舍不得放生者或者为了“感恩”,所以游回岸边。但专业人士指出,这根本不是什么“灵龟”或“感恩”,只是陆龟的求生本能,需要回到陆地以求生存。

而且在龟类中,还有一部分攻击性很强的外来物种,包括俗名“巴西龟”的红耳彩龟。红耳彩龟的适应性很强,一旦流入江河,会大量捕食小型鱼、贝和蛙类的卵及蝌蚪,掠夺其他生物特别是本土龟类的生存资源,以致给当地水环境造成很大的负担。

其实,红耳彩龟是作为观赏龟引入我国的,如果变成了“放生”物种,将极大地威胁生态健康。2015 年 6 月,近万只巴西龟被放生闽江,当地渔业执法部门不得不组织捕捞渔船全力追捕。

二是避免放生外来物种。

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科普专家团队指出,除了红耳彩龟,俗称“小龙虾”的克氏原螯虾、俗称“清道夫”的野翼甲鲇、豹纹翼甲鲇等多个种类、烧烤店常见的罗非鱼等,都是外来水生生物物种。这些外来物种一旦进入我国的水域生态系统,由于生长快、易繁殖、适应性强等,很容易形成优势种,还可能通过捕食和竞争对本地水生生物造成威胁,从而对我国的水生生物多样性带来严重影响和危害。

三是不要养殖不明来历的观赏鱼,更不能随意放生。

典型的案例是鳄雀鳝。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的内河和公园湖泊都发现过这一性格凶狠的外来物种。鳄雀鳝原产于美洲,体型怪异,幼时看似“可爱”,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猎奇的心理,被作为观赏鱼引入国内。可鳄雀鳝生长速度极快,不少人发现无法继续养殖后,用“放生”的方式弃养。殊不知,鳄雀鳝在中国基本没有天敌,一旦放入内河或公园湖泊,会对水体原有水生生物造成极大威胁。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淡水鱼外来物种入侵专家顾党恩表示,不建议个人或企业饲养鳄雀鳝;对于不想再继续饲养的鳄雀鳝,建议联系科研单位,制成标本用于科普,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常见的本地鱼也不能随意放生。

一方面,有些水域并不适合鱼群生存,比如苏州河就不是放生的好选择。另一方面,即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地区的鱼种也可能影响另一个地区的生态平衡。

比如,青鱼、草鱼、鲢鱼、鳙鱼是南方地区常见的“四大家鱼”,看起来全然无害。然而,若在西北和西南部高海拔水域放生这些鱼种,它们以及随它们一起带入的虾虎鱼、麦穗鱼等小型杂鱼,同样会带来隐患。曾经某地在湖里养殖鳙鱼后,导致当地的大头鲤数量急剧减少,现在不得不依靠人工培育。

事实上,不论是出于善心的“放生”,还是为了平衡生态的增殖放流,已经有章可循。例如,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