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国际识局:美国投下否决票,巴勒斯坦入联之路再受阻!
中国新闻网2024-04-19 07:35:17

中新网4月19日电(张乃月)当地时间18日,联合国安理会对一项建议联合国大会批准“巴勒斯坦国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决议草案进行投票,美国投出反对票,打断了巴勒斯坦入联进程。

数十年建国梦

13载“入联”路

2011年9月,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递交了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正式申请,但因美国的反对,未能获安理会支持。

13年后,巴勒斯坦再次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要求重新审议2011年提出的入联申请。

这一次,美国再度投出反对票,巴勒斯坦入联路再遇坎坷。

时间回到1947年。当时,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巴勒斯坦的分治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独立的阿拉伯国和犹太国。耶路撒冷国际化,由联合国管理。但是,由于当时广大阿拉伯国家反对该决议,该阿拉伯国未能建立。

之后,巴勒斯坦开启了数十年的漫长等待。其间,巴勒斯坦人没有明确的身份,没有国家和领土,无法进行正常国际贸易……大批难民长期滞留在异国他乡,甚至寄居在难民营中。在争取国家地位和申请正式加入联合国的路上,巴勒斯坦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波折和抗争。

·1974年,巴勒斯坦开始成为联合国观察员。当时,巴勒斯坦在联合国的活动是以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简称巴解组织)的名义开展的。

·1988年,巴勒斯坦宣布建国,但作为国家实体,巴勒斯坦国尚未建立。同年,联合国大会(联大)决定以“巴勒斯坦”的名称代替“巴解组织”的称谓。在此之后,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国家多次要求将巴勒斯坦提升为联合国会员国,但均遭到美国和以色列阻挠。

·1997年,阿拉伯国家要求将巴勒斯坦在联合国的地位提升为仅次于正式会员国的无投票权会员。1998年该决议获得通过,巴勒斯坦在联合国的地位得以提升。

·2010年9月初,巴以和谈重启不久后中断,巴勒斯坦决定采取寻求加入联合国的外交策略,以推动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

·2011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投票通过关于巴勒斯坦以成员国身份加入该组织的提案,巴勒斯坦首次获准以成员国身份加入联合国机构。

·2011年申请“入联”失败后,巴勒斯坦转而寻求将其“观察员实体”地位提升为“观察员国”。2012年11月29日,联大通过第67/19号决议,巴勒斯坦获得了联合国观察员国地位。虽然美国和以色列继续强烈反对,但138票赞成、9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已彰显了国际社会的态度。

虽然获得观察员国地位不同于正式成为会员国,但这成为了巴勒斯坦“入联”努力的重要步骤。

美国再出手,

横加阻拦“泼冷水”

根据《联合国宪章》,提出申请后,要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主要分为两步:安理会推荐,以及联合国大会表决。

首先,安理会的决定需要15个安理会成员中的至少9个同意,且未遭美、俄、中、英、法五个常任理事国反对。

接下来,在安理会向联大提出建议后,联大表决需要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正式接纳新成员。

这次巴勒斯坦申请入联受阻,是没能跨过上述“第一道门槛”。安理会成员中一直存在分歧,甚至在各方角力下,决议投票时间也变了又变。

早在本轮表决前,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马耳他常驻联合国代表弗雷泽就曾表示,安理会未能就巴勒斯坦提出的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的申请,达成共识。但是,有三分之二的联合国成员支持巴勒斯坦取得正式会员国身份。

卡塔尔半岛电视台也表示,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中,有近140个承认巴勒斯坦。这意味着,如在安理会通过,巴勒斯坦入联申请在联大获得三分之二票数通过的机率较大。

表决之前,美国就对巴勒斯坦的申请大泼冷水。美国驻联合国代表格林菲尔德声称,巴勒斯坦获得联合国正式成员国地位,无助于达成解决巴以冲突的“两国方案”。

这一言论招致反对,巴勒斯坦总统发言人鲁代奈表示,巴勒斯坦稳定是实现地区乃至全球稳定的唯一途径。“由于继续采取鲁莽支持以色列的立场,美国的信誉受到质疑。”他表示。

中方支持巴勒斯坦入联,

呼吁落实“两国方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18日表示,中方支持安理会尽快讨论并接受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成员国,倡议召开更大规模、更具权威、更有实效的国际和会,就落实“两国方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

2023年10月巴以新一轮冲突爆发后,截至目前,已有累计10多万平民在炮火中受伤或死亡,冲突外溢影响不断扩大,地区局势日益紧张。

对于巴以冲突,王毅表示,中方对巴以冲突造成的人道主义灾难深感痛心。他指出,应全面执行安理会第2728号决议,立即实现无条件、持久停火,切实保护平民。要尽快建立人道救援机制,确保人道物资快速、安全、无障碍、可持续地进入加沙,呼吁有关方面保持冷静克制,避免局势升级,防止冲突外溢。

选稿:夏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