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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推进实施“夫妻财产互查”是一种婚姻保障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4-04-11 09:55:23

近日,《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4月10日《东南早报》)

这一地方立法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积极意义。《条例》出台的初衷,就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毕竟,对于突发婚姻状况的妇女而言,明晰配偶的财产状况,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立法层面保障女性查询配偶财产情况的权利,是对女性权益的保障。

具体来看,根据上述《条例》规定,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一方面,保障了女性查询配偶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责任明确,能够确实保障查询配偶财产落到实处。

进一步来看,此规定也符合《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可查询配偶财产,有助于让夫妻共同财产处于彼此透明状态。

查询配偶财产并非首次出现。据报道,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就明确夫妻一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可以申请查询另一方的住房等财产状况。尽管“夫妻财产互查”面临着争议,如,在保证一方权益的同时是否侵害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否会影响夫妻之间的信任。不过,此举确实是维护双方权益的必要之举。

当然,好的规定,落实到位最重要。毕竟,查财产涉及银行、房管、车管、工商等诸多部门,而这些部门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又都明确设置了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如何平衡之间的关系,让当事人能够及时便捷查询到相关的信息,一方面,需要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另一方面,也需要畅通投诉维权机制,让查询受阻者及时得到权益维护。

总之,立法规定妻子可查询配偶财产具有积极意义。当然,从个人认识角度来讲,婚姻家庭需要靠信任来维系,查询对方的财产看似不信任,实则不然。毕竟,在夫妻共同财产权下,任何一方都有知情权。若能推进实施“夫妻财产互查”,对各自权益不仅是一种保障,从长远而言,也有利于减少夫妻间猜忌,促进家庭和睦。

作者: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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