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万科组织架构调整,南方区域城市公司缩减至8个
第一财经2024-03-09 16:51:20

近日,万科集团(000002.HK)内部开启了新一轮组织架构调整。

据第一财经了解,此次万科南方区域调整较大,多个城市公司合并,原来的12个城市公司缩减至了8个。

具体来看,广州与佛山两个城市公司合并,业务由广佛公司负责;东莞与惠州城市公司合并,业务由东莞公司负责;中山与珠海两个城市公司合并为珠西公司,负责江门、中山、珠海业务;福州与厦门两个城市公司合并为福建公司,负责福州、泉州、厦门、漳州业务;原南宁城市公司改为广西公司,负责柳州、南宁业务;海南公司负责海南业务;深圳公司负责深圳业务;万溪公司负责相应合作业务。

随着组织架构调整,相关管理者的职位也产生变动。具体来看,广佛公司总经理,为原广州公司总经理曹江巍;东莞公司总经理,为原东莞公司总经理李东;珠西公司总经理,为原中山公司总经理毕玉东;广西公司总经理,为原惠州公司总经理陈致中;福建公司总经理,为原温州公司总经理卞文军;深圳公司总经理不变,仍为周嵘;万溪公司总经理不变,总经理仍为胡昊,联席总经理仍为吴忠友;海南公司总经理不变,总经理仍为张华。

原珠海公司总经理邢辰君,调任万科南方区域营销负责人;原福州公司总经理齐琳,调任万科南方区域产品负责人;原南宁公司总经理辜庆永,调任万科南方区域产城业务。

此外,免去缪川区域合伙人的职务,另有任用;免去梁少凡产城事业部首席合伙人、总经理的职务;免去卞文军上海区域事业部温州公司首席合伙人、总经理的职务。

万科南方区域方面对第一财经表示,此次组织调整是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匹配业务发展需要,对城市公司做进一步重组配置,使组织更灵活、高效,更及时地响应项目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坚持事人匹配、大江大海用人的理念,选定重组城市公司总经理中,既有当地提拔人选,也有跨单位调配的总经理,既有经验丰富的老将,也有年轻干部代表。

对于上述万科组织架构以及管理人员的人事调整,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这种缩减城市公司的情况,一般也与公司业务规模的收缩有关。

现实的情况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下行,万科集团业务收缩,其员工数量也存在减少的情况。wind平台统计的数据显示,2022年,万科集团的员工有131817人,较2020年高点的140565人减少了8748人。

万科的主业是房地产开发,2021年以来,其销售业绩开始下滑,2023年的年度销售金额已经降至3761亿元,相当于2020年销售金额的一半,已经跌至2016年的水平。今年以来,销售端依旧低迷,1月,万科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94.5 亿元,同比减少了32%。销售不畅,为了保证资金安全,万科也减少了投资端的支出,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的数据,2023年,万科的权益拿地金额为384亿元,较2020年的1349亿元大幅减少。

万科南方区域是万科集团销售业绩排名第二的区域,2022年其销售金额为1039亿元,同比减少28%,销售金额占整个集团销售金额的24.9%,仅次于上海区域。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今年以来万科内部的第二次比较大的组织架构和人事调整。今年1月,万科集团宣布成立商业事业部,万科7个区域的商业业务、印力集团统一并入商业事业部,原南方区域首席合伙人孙嘉出任商业事业部首席合伙人,2023年加盟万科集团的周轶群接任南方区域首席合伙人。

作者:张慧敏
选稿:地产观察
此文内容为本网站刊发或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

合作联系:东方地产dichan@em.eastday.com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