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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擅自放快递柜最高罚3万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起实行
东方网·城市导报2024-02-29 11:04:10

近年来,末端派送成本占物流行业总成本的30%以上,快递公司为了压缩“最后一公里”的成本,造成了派件环节的服务质量不断下降。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同意就把快递件送到快递柜或快递驿站,让消费者上门自取的情况多发,成为快递类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

据悉,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针对即将实施的新规,有菜鸟驿站经营者认为,全部快递送货上门的可能性不大,“我们这种快递驿站其实就是一个中转站,方便白天上班的邻居下班后或者周末来拿快递。现在我们也跟平时合作的快递公司和快递小哥沟通过了,让他们送快递之前和顾客打电话说清楚,免得出现扯皮的情况”。

该经营者表示,很多快递都很便宜,像那种9块9包邮的,如果还要求送货上门,对于快递小哥来说,肯定忙不过来,收入锐减。这样的后果就是会逐渐提高送快递的费用,最后还是会转移到顾客身上。此外,有些家庭白天家里都没人,快递送到家都没人签收,又不敢放在家门口,不然丢了谁负责?因此建议新规还是要给大家一个选择——平时家里没人的,可以继续把快递放在驿站,下班之后来拿;购买了贵重物品或者不愿意走路去拿快递的,可以选择送货上门,每个快递多给一两块钱就行,各取所需,互不影响。


选稿:魏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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