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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来了!“吃绝户”的男人出现了:花掉300多万,官方已介入
话匣子2024-02-29 08:12:02

近日,江西一男子吃绝户,与上海智力残疾女子结婚卷走450万,还扬言:“法院来找我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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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发大量关注,并登上了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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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评论区“炸锅”了。有网友谴责江西男子小胡,有骗婚的嫌疑。他的所作所为可谓“人神共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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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认为,这可能涉及到诈骗或盗窃,希望小胡能够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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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来了

小胡找到了

声称钱被自己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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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了当事人小胡。他在电话中表示:拿钱是为了买房,但拿到几百万之后却“稀里糊涂用掉了,去KTV、打麻将、赌博、旅游……就这样,钱很快就挥霍掉了。

小胡表示,和傅女士相识后,觉得两个人都是可怜人,“她无父无母,我父母离异,所以就结了婚、在一起了。”

谈到他和傅女士的婚姻,他觉得自己“300多万都消费掉了”的举动“应该受到惩罚”,“对不起死去的奶奶,对不起老婆”。至于惩罚是什么?他认为“就是努力赚钱,如果真的坐牢了,那我老婆怎么办?”

此事在网上发酵后,上海普陀区高度重视,区残联、妇联、司法局、公安及属地街镇等部门将持续对傅女士提供关心帮助,加强生活帮扶,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或骗婚?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妻子的诈骗?对此,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博导毛玲玲表示: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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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丈夫对妻子说要去买东西,然后妻子把家庭的共同财产交给他,他在处置财产的时候却改变了用途,那么这是夫妻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出现了纠纷,或者是出现了矛盾。这肯定不会按照刑事犯罪来进行认定。

但专家表示,男子有民事责任,夫妻当中的一方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未经得另外一方的同意,后续可以通过起诉追讨。

对于部分网友认为,男子的行为有“骗婚”嫌疑,毛玲玲表示,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因欺诈结婚的情形,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在真实意思下结成的婚姻,就是有效的。

选稿:费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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