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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栋楼交付仅两年,就出现280多处空鼓和脱落,住宅楼外墙维修难怎么办?
上观新闻2024-01-23 19:15:00

近年来,住宅小区内建筑因种种原因,发生外墙开裂、空鼓甚至脱落,进而造成伤害事故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今年上海两会,市政协常委、致公党界别召集人刘新宇提交了一份《关于化解住宅外墙高坠隐患维修难问题的建议》。

在他看来,高层住宅楼外墙维修难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维修责任不够明确,监管有相当难度。房地产开发实行项目化管理,一个项目建成后,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但在履行保修责任时,部分建设单位却有维护不及时、拖延或维修随意等现象,也有个别建设单位因资金链断裂或破产倒闭,无法履行保修责任。

而到了保修期外,建设单位就不再承担项目日常维护责任,而物业公司日常检查维护专业性不足、手段缺乏,不能及时发现维修建筑外墙出现的空鼓、开裂等细微缺陷;或发现后因对造成外墙高坠隐患的原因难以确定 ,导致相关方的维修责任划分难、维修不及时。

其次是维修资金筹集难,政府财政难以包揽。建筑外墙大面积脱落的维修成本高,而对保修期外的商品房小区,如确认属于房屋自然老化等原因,应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负责维修。一般可依法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仍面临业主不支持、维修资金不足等难题。如上述的住宅小区已过保修期,外墙维修前征询业主意见,许多业主不同意使用维修资金修缮,而且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在程序多、周期长、数额少等问题。另外,一些安置房小区或老旧小区本身住宅维修资金已不足,出现外墙脱落时多由当地政府出资维修,财政负担较大,维修资金保障困难。

为此,刘新宇提出几个建议:

首先,强化维修责任的确定机制。应依据相关指导文件规定,落实建设单位是建筑外墙墙面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在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出资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维修;在保修期外,如对高坠隐患产生原因和责任认定不明的,主管部门应督促有关单位,按指导文件规定进行房屋检测和责任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维修并落实维修资金 ,或由建设单位与小区业主(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共同承担维修责任 。

其次,多渠道筹措外墙维修资金。对明确由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负责维修,但维修资金不足的小区,街镇和社区在做好外墙高坠隐患安全防护警示的同时,应通过多方发力筹集维修资金。比如,可以向上级政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向社区组织、慈善机构或寻求公众捐赠等渠道筹集资金;小区可在公共区域设立广告牌,或推广活动,以获得广告收入等公益收益,来筹集资金;物业企业及社会各方企业等通过结对共建、企业帮扶等形式增资基金;对筹集来的资金,由小区业主大会同物业公司协商后,设立外墙高坠隐患维修专项维修基金,明确管理和使用责任并形成书面协议。

同时,对系统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有关年代期间,因技术原因造成的“系统性”外墙高坠隐患问题,本市有关主管部门应开展专题调研,提出针对性的一揽子整治方案,尽最大努力从市级层面给予统一解决。

最后,推行建筑外墙综合保险制度。有关部门可以引导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建筑外墙面综合保险”等险种。对于新建项目,由建设单位通过与保险机构签订相关保险合同,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使用风险,由保险公司对建筑外墙相关隐患承担维修和先行赔偿义务,也有利于解决零星外墙脱落维修、致损赔偿等问题。对于老小区,可以由业主大会同物业公司协商,利用筹集的资金、公共收益等,用来申请购买“外墙维修责任保险”,以支撑住宅房屋外墙维修。另外,小区业主可自愿购买“外墙面安全动态检测”服务,对纳入保险范围内的外墙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深化查勘及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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