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歼20首飞13周年!产量喜人,成飞第五年实现“2323”均衡生产
东方网·军情观察2024-01-11 15:17:28

东方网•演兵场1月11日报道:2011年1月11日,四川成都温江机场,我国新一代隐身战斗机歼-20首飞成功。13年转眼即逝,从一身黑色铠甲的“黑丝带”,到如今迷彩斑斓的“银河战舰”,歼20的每次亮相都举世瞩目,踏铁留痕。

图片说明:13年前的今天,歼20首飞成功 航空工业资料图

我们把时针拨回到2011年1月11日

——中国,成都,黄田坝,温江机场

08:00 机场区警戒人员就位

09:00 飞行跑道检查完毕,机务人员就位

10:00 消防车、抢险车、救护车、电源车就位

10:30 放飞前最后一次飞机状态检查全部完成

11:00 歼20验证机01架、伴飞的歼10双座到达指定停机位置

11:30 气象站报告,雾霾消尽,天空放晴,能见度大于5公里,天气情况满足首飞条件

12:30 首飞试飞员从机务手中拿过放飞单,在试飞科目郑重写下“首飞”两个字

12:48 歼20优雅地抬起前轮,腾空而起

13:11 飞机前轮稳稳地压在跑道线上,安全着陆,首飞成功!

歼20首飞13周年!产量喜人,成飞第五年实现“2323”均衡生产

718工程的快速推进,呈现出中国航空工业的高度自信和高速发展,标志着中国彻底结束了没有隐身战斗机的时代!1月11日这个日子是那么重要,已经成为中国军迷心中的“中国军迷节”。

不仅如此,除了上文提及的歼-20首飞,很多军工重器都会选择在“中国军迷节”亮相或试验,就比如:2007年1月11日,我国进行反卫星武器试验;2010年1月11日我国进行陆基中段反导拦截技术试验;2021年1月11日,WJ-700高空高速察打一体无人机首飞。

图片说明:航空工业截图

言归正传,还是把焦点放在歼-20之上,刚刚过去的2023年产量喜人。日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官方微信号发布的消息称,在刚刚过去的2023年“高质量发展”无疑成为贯穿航空工业全年任务的关键词,航空工业科研生产全线处处涌动着高质量发展的热潮,时时传报出高质量发展的捷报。

图片说明:生产中的歼-20 航空工业图

如生产歼-20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则透露出已经连续5年达成“2323”均衡生产目标的好消息,保证了优质战机的持续稳定生产。所谓“2323”均衡生产,即每个季度生产战机的数量比例为“2323”,也就是第一季度生产年产量的20%,第二季度生产年产量的30%,第三季度生产年产量的20%,第四季度生产年产量的30%。

相比于我国航空业一年一交付这对于保障后期,和提升产能意义重大。

据观察者网援引美国国防新闻网站“防务博客”报道,随着歼-20进入大批量生产,预计每年可生产100架,这已大大超过外界的预期。报道还援引美国分析师里克·乔伊的估算结果称,到2023年年底,歼-20战机的年产量可能达到每年100架,并在2024年轻松达到这个目标。

图片说明:第1000架F-35战斗机已经下线,受软件硬件配置问题无法交付

这意味着,歼-20的产量或许已经逼近了F-35的水平。尤其F-35去年受到TR3软件硬件配置存在问题的影响,2023年全年的交付量还不足100架,下滑十分明显。公开数据显示从2020年以后,F-35的交付量都保持了不错的水平,2020年F-35交付数量为123架,2021年F-35战斗机交付数量为142架,2022年F-35交付数量为141架。

图片说明:第14届中国航展上的歼-20 航空工业图

除了产量喜人,歼-20的各种改进型也在顺利进击中。正如歼-20总师杨伟说过的,“装备需要不断升级发展,歼-20也会有1.0、2.0、3.0……”在2022年珠海航展中,参展的歼-20战机已经全部是换装了国产发动机的新版本,且航电版本也完成了全面升级。

近两年,一种采用了双座布局的歼-20也频频出现在社交媒体上,外界普遍推测双座歼-20不是简单改进版,而是一个依托歼-20研发的新战机,作战模式完全不同。对于双座型歼-20,杨伟曾这样说过,“现在有双座机吗?假定有的话,歼-20双座机一定不是教练机,一定是为了装备提升而研制。”

作者:夏阳
选稿:郑闻文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