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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老去世留下上海三套房,侄女、外甥、外甥女纷纷出来分遗产……
“案件聚焦”微信公众号2024-01-09 14:39:00

黄阿婆去世后,留下的位于上海市区的三套房产,这三套房子分别在静安区的场中路,虹口区的沽源路,杨浦区的大连路,虽然都是只有十几平米的老房子,但每套也价值100多万了,三套房产也400万了。阿婆去世后,她的侄女与外甥、外甥女对这三套房产展开了争夺,都说自己是继承人,那么老人的房产究竟应该谁来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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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阿婆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无法生育,所以一辈子没有孩子。11年前丈夫去世后,黄阿婆就成了孤老。阿婆的侄女黄女士说,姑父11年前去世后是自己一直在照顾姑姑,所以姑姑给自己写了遗嘱,三套房产都给她了。但黄女士的表姐和表弟却说这一份遗嘱是假的,因为黄阿婆是文盲,她不可能写遗嘱,遗嘱是黄女士写好后骗黄阿婆签字的。

黄女士的表姐和表弟说遗嘱是假的,而他们是黄阿婆的养女与养子,所以遗产不应该遗嘱继承,而应该法定继承。2019年,双方向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簿公堂。法庭上黄阿婆的外甥女向法庭提供了三份证据证明自己是阿婆的养女。而外甥则声称,阿婆去世前将一套房屋变卖,售房款140万元已经赠予了他。

黄女士表示,阿婆晚年时已经患有老年痴呆症,阿婆是受到表弟的欺骗,才将房屋出售,房屋出售后,表弟又以保管的名义将售140房款侵吞。受姑姑的委托,黄女士在2019年向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表弟返还卖房款,但是2019年8月6日立案后,仅仅过了19天,8月25日姑姑就不幸去世了。由于委托人姑姑的去世,她无奈撤回了诉讼请求。

黄女士认为表弟侵占了黄阿婆140万的卖房款,而这些钱属于遗产的一部分,表弟应该全部返还继承人。而法庭经过审理后也认为这些钱确实属于遗产的一部分,但表弟坚持认为,这140万是表姑的赠予,拒绝返还。由于遗产的一部分被侵占,主审法官认为,几名继承人之间应该先放弃继承的纠纷诉讼,先将被侵占的遗产追回。

那么谁才能代表阿婆去追讨被侵占的140万房款呢?

法官表示继承人之间可以推选一个遗产管理人,由遗产管理人代表大家先去追讨被侵占的遗产,等遗产被追讨回来以后,再协商继承的问题。于是黄女士与表姐纷纷申请做这个遗产管理人。那么什么是遗产管理人呢?遗产管理人就是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立法设立遗产管理人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更好地处理遗产。避免长期使遗产处于一个不确定状态,导致财产的贬损、灭失等等情况的出现。法官在考量了其他人的实际情况后,认为申请人黄女士最适合担任遗产管理人。虽然黄女士最终被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庭判定黄女士的遗嘱有效,也不意味着法院认为黄女士可以取得所有遗产。待被侵占的140万遗产被追回以后,所有继承人可以就遗产展开新的诉讼,由法庭审理。

选稿:费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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