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羽田机场撞机事故|日航客机系正常着陆,日本警视厅以业务过失嫌疑介入调查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4-01-03 07:06:51

△起火日航客机

北京时间1月3日 06时25分

日本警视厅将以业务过失致人伤亡嫌疑调查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就东京羽田机场当地时间1月2日发生的日本航空公司客机与海上保安厅飞机相撞的事故,日本运输安全委员会于3日开始展开调查。日本警视厅也将以业务过失致人伤亡嫌疑进行调查,并将设立搜查总部。

北京时间1月3日 05时59分

受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影响 日航和全日空航空公司取消部分航班

受当地时间1月2日发生的东京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影响,日本航空公司1月3日宣布取消日本国内航班44架次,全日空航空公司宣布取消日本国内航班54架次、国际航班1架次。

北京时间1月2日 23时32分

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中日航客机火势已基本被扑灭

日本东京消防厅当地时间1月3日凌晨发布消息称,东京羽田机场1月2日发生的飞机相撞事故中,日航客机的火势已于3日0时10分左右基本被扑灭。

△火灾现场

北京时间1月2日 23时12分

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中日航客机受伤人数修正为14人

当地时间1月2日夜间,日本东京消防厅发布信息,对2日发生在东京羽田机场的飞机相撞事故中的伤者人数进行了更新。最新数据显示,事故中的日航客机上,共有14人受伤。最早数据为该客机上有17人受伤。

北京时间1月2日 22时32分

日本国土交通省: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中的日航客机是正常着陆

当地时间1月2日晚间,日本国土交通省和海上保安厅举行记者会。日本国土交通省方面表示,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中的日航客机是正常着陆。

北京时间1月2日 22时29分

日航公司共取消116架次航班近2万旅客出行受影响

据日本航空公司当地时间1月2日晚间发布的消息,受当天东京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影响,该公司2日共取消日本国内航班116架次,约19920名旅客出行受到影响。

北京时间1月2日 22时11分

日本航空公司: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中的日航客机事发前已收到降落许可

当地时间1月2日夜间,日本航空公司举行记者会。该公司负责人称,当天在东京羽田机场与日本海上保安厅飞机相撞的日航客机,在事发前已收到了机场方面的降落许可。

更详细情况目前仍在调查中。

北京时间1月2日 21时58分

日本国土交通省认定东京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为航空事故

当地时间1月2日晚间,日本国土交通省和海上保安厅举行记者会。日本国土交通省方面已将当天在东京羽田机场发生的飞机相撞事故认定为航空事故,并已向日本运输安全委员会进行通报。

北京时间1月2日 21时47分

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中日航客机上17名伤者均无生命危险

据日本《每日新闻》消息,当地时间1月2日发生在东京羽田机场的飞机相撞事故中,日航客机上受伤的17人中4人被紧急送医,目前均无生命危险。

北京时间1月2日 21时25分

日本东京羽田机场已有三条跑道重新开放

当地时间1月2日晚间,日本国土交通省举行记者会,称东京羽田机场除发生飞机相撞事故的C跑道以外,其余三条跑道已于当天21时30分重新开放。从1月3日开始,羽田机场计划继续暂时以三条跑道运营。

北京时间1月2日 20时06分

与客机相撞的日本海上保安厅飞机的火势已被扑灭

据日本东京消防厅当地时间1月2日最新消息,当天发生在东京羽田机场的飞机相撞事故中,海上保安厅飞机的火势已于当天20时30分左右被扑灭,日航客机的灭火行动仍在继续中。

北京时间1月2日 19时52分

日本国土交通大臣:东京羽田机场飞机相撞事故目前原因尚不明

当地时间1月2日晚间,日本国土交通大臣齐藤铁夫在记者会上表示,当天发生在东京羽田机场的日航客机与日本海上保安厅飞机相撞事故,目前原因尚不明,将继续展开调查。

日本全日空航空公司2日称,受当天发生在羽田机场的飞机相撞事故影响,全日空已取消2日当天计划在羽田机场起降的112架次航班。

选稿:曾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