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货车司机 在重庆高速丢油丢货可以走保险了 财产损失最高赔500万元
上游新闻2023-12-23 20:43:14

多年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停车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货车司机。12月23日,重庆市交通局发布消息,针对货车司机担心随车油料货物被盗等问题,重庆将推行“渝路无忧”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让在服务区停车休息的货车司机真正车货无忧。

针对货车司机群体的实际需求,重庆市交通局主导推行“渝路无忧”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作为承保供应商,切实解决货车司机“急难愁盼”问题。此项公众责任保险保险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19日保险期内,对在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车道和收费站内广场区域(自驶入收费站起)发生的货运车辆、货物及人员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保险服务。

凡是进入我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的所有类型的货运车辆,其发生的保险范围内的案件,都将免费享受保险服务。同时,在保险期限内,重庆市范围内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内广场,自动纳入承保区域范围。

“此举是为了让货车司机放心入驻我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停下放心车、洗上热水澡、睡上安稳觉,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好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办好交通运输民生实事,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的从业获得感和职业归属感。”重庆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市交通局将持续宣传推广“渝路无忧”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货车司机能够便捷享受保险服务,并以推行“渝路无忧”公众责任保险为契机,围绕广大货车司机的关心关切,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民生实事,推动我市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今日,重庆市交通局针对广大车主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1、“渝路无忧”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货车燃油被偷了、货物被盗了这种情况此保险保不保?

“渝路无忧”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是针对司机担心油被偷、货被盗而推出的,此保险针对进入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车道和收费站内广场(自驶入收费站起)的所有类型的货车,货车停放导致货物、油料丢失或司乘人员伤亡等情况均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2、“渝路无忧”重庆市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费是否收费?或者将保险费附加到通行费中?

“渝路无忧”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由交通主管部门主导推行,不会给货车司机增加任何额外经济负担,货车司机不用掏一分钱就能免费享受此保险理赔服务。“渝路无忧”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的推行与目前通行费的征收没有关联性,不对现行通行费征收标准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将保险费增加到通行费中的问题。

3、如果出现保险理赔,理赔的金额是多少?

本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元,其中:人身伤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60万元;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因盗抢导致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

4、外地货车是否享受该项政策?货车司机需办理“渝路无忧”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投保手续吗?

此保险不区分省内外,货车司机无需办理任何投保手续,自然纳入此保险范围内,享受“渝路无忧”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免费理赔服务。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实习生 胡燕

编辑:邓晞    责编:孔令强    审核:吴忠兰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