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87版《红楼梦》是如何拍成的
解放日报2023-12-22 06:46:00

以下是87版电视剧《红楼梦》中贾宝玉的扮演者欧阳奋强在“扬州讲坛”上分享当年电视剧《红楼梦》拍摄前前后后的故事。

■欧阳奋强

电视剧《红楼梦》是1987年5月播出的,所以叫87版《红楼梦》。该剧一经播出,收视率就超过了97%,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从第一次播出至今已经有36年时间,其间这部剧又前前后后播了2000多次。

这部电视剧影响了几代的电视观众,从“50后”一直到现在的“00后”。应该说,这部电视剧在中国电视剧的发展史上成了一个非常神奇的文化现象,那么多的观众因为看了87版电视剧《红楼梦》而了解了这部中国伟大的文学名著。

87版电视剧《红楼梦》从筹备到拍摄完成,一共花了整整8年时间。我们先回溯一下,它是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和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封闭的大门打开了,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越来越多。那个时候,很多家庭还只有一台黑白电视机,我们收看的第一部美国电视剧叫《大西洋底来的人》,那是中国最早引进的外国电视剧。

那时候我国还没有自己的电视剧专业创作团队。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有一个艺术代表团到英国去访问学习。代表团里有一个成员叫王扶林,他看到英国人把自己的名著用电视剧这样一种通俗的大众文化传播手段搬上荧屏,让更多人了解自己国家的文化,比如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威尼斯商人》,还有勃朗特姐妹的《简·爱》《呼啸山庄》等。回国后,他提出要把《红楼梦》搬上荧屏,这一想法得到了中央电视台领导的支持。

当时,中央电视台决定把中国四大名著相继搬上荧屏,先把《西游记》和《红楼梦》拍成电视剧。《西游记》的拍摄任务交给了杨洁导演,王扶林导演就接下了电视剧《红楼梦》的拍摄任务。

王扶林导演接受了这个任务后,先用一年时间钻研《红楼梦》。他一边自己读《红楼梦》,一边通过他的夫人结识了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继而又走进红学界,不断向红学界的大师们请教。

在中央电视台,王扶林有个外号叫“王大胆”,别人不敢想的事他敢想,别人不敢做的事他敢做。他当时就是一个导演,居然就敢用一群没有什么经验的创作人员去拍电视剧《红楼梦》。为什么他会这么做?后来我问过他原因,他说主要是因为没钱。

那么,他选择创作人员有什么标准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敬业、认真。哪怕你的经验差一点,但你只要认真、敬业,他就愿意跟你合作。比如化妆师杨树云,那时候只是甘肃省歌舞剧院一名普通的化妆师。还比如总服装设计师史延芹,当时也没有什么资历。

王扶林导演选演员的胆子也很大。《红楼梦》的演员很多都是业余演员,比如,演妙玉的姬培杰当时是北京皮鞋厂的工人,演迎春的金莉莉是杭州的一名电话接线员,演元春的成梅是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的售货员。

剧组向中央电视台申请了10万元,为演员们开办学习班。要知道,那时的10万元是一笔巨款。我们那时很年轻,虽然还是不太懂《红楼梦》,但为什么演出来大家觉得还行呢?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们那一批人都比较纯洁、简单,而《红楼梦》中的人物是一群没有被世俗影响的充满青春气息的年轻人,所以我们才能演出那种青春、单纯的感觉来。

有人说,87版电视剧《红楼梦》是不可逾越的经典,但是它也留下了很多遗憾和不足。事实上,王扶林导演当时拍电视剧《红楼梦》时,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和小说比较,因为《红楼梦》是我们中国人非常敬畏的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当时他拍《红楼梦》的目标很低,就是要拍一部通俗版的“连环画”,让更多人看了电视剧《红楼梦》以后,有兴趣去读原著。可以说,王扶林导演的目标实现了,电视剧《红楼梦》一播出,新华书店里的《红楼梦》就被一抢而空。

总之,让我们感到自豪的是,30多年前,在没有经费、没有技术、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就靠着一群非常敬业的创作人员,不图名、不图利,兢兢业业奋斗了几年,我们终于为广大电视观众奉献了这样一部优秀的作品。

编辑: 艾陆琦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欧阳奋强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