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布林肯回应:何时结束冲突,由以色列自己决定
观察者网2023-12-11 09:35:58

随着加沙地带平民死伤不断增加,以色列和美国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日前,多家外媒援引消息称,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曾敦促以军“在一个月内”结束军事行动。

当地时间12月10日,布林肯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回应称,军事行动结束的时间“由以色列决定”。对于加沙地带人道主义危机因以军行动而持续加剧,布林肯则辩称,以色列军队已经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平民”,但“意图和结果之间存在差距”。

布林肯接受CNN采访,视频截图

根据白宫网站发布的新闻稿,布林肯在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节目采访时,重申了美国认为以色列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加沙平民的立场。但他同时补充说:“我认为,(以色列保护平民的)意图是有的,但结果并不总是显现出来。”

据布林肯所称,以色列“已经采取了额外措施”,包括在加沙南部建立安全区、疏散平民,以及确保联合国等人道救援人员的安全。他说,以色列还应做出更多行动“确保意图和结果的差距缩小”,例如制定清晰的暂时停火时间、安全路线和沟通渠道,以确保“人们知道什么时候是安全的,去哪里是安全的”。

当被追问“以色列人有没有透露何时结束冲突”时,布林肯回答,他已经与以色列方面进行了讨论。但他不愿提供任何进一步的相关细节。

“以色列必须做出这些决定,”布林肯紧接着表示,“当然,每个人都希望看到这场冲突尽快结束,但任何一个国家面对以色列所面临的情况时,即在10月7日遭受了来自一个‘恐怖组织’以最可怕方式实施的袭击……必须采取行动,以确信这种情况不会再次发生”。

他随后指出,无论军事行动何时结束,都将是实现加沙地带可持续和平的其中一步,并重提“两国解决方案”的重要性。“当主要的军事行动结束时,一切远未结束,因为我们必须有一个持久的、可持续的和平,必须确保我们走在通往持久和平的道路上。”

布林肯还谈及路透社等媒体记者遇害事件,只说美方“希望确保对此进行调查”,同时,他再次呼吁国会通过最新的向乌克兰和以色列提供价值超1000亿美元援助的法案。路透社日前调查证实,10月13日,以色列坦克部队炸死一名路透社记者、炸伤法新社等六名记者。

同日接受美国广播公司(ABC)节目采访时,布林肯为拜登政府此前绕过国会对以色列军售的举措做辩护。他表示:“我们希望确保以色列拥有抵御哈马斯所需的一切。”

在被问及美国如何确保以色列武器的使用方式时,布林肯重申,“意图与结果之间存在差距”。对于美国一票否决安理会有关加沙停火协议一事,他没有做出直接回应,只说:“如果哈马斯如果放下武器,如果哈马斯投降,那么(冲突)明天就可能结束……但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以色列就必须采取措施。”

布林肯回应美国一票否决安理会有关加沙停火协议,推文截图

自本轮巴以冲突以来,加沙地带已经有超17700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当地时间12月7日,布林肯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以色列提出“最强烈的公开批评”,称以色列实际造成的伤亡与其所谓“保护平民”的意图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他强调,以色列依然需要重视对平民的保护。

然而,在“批评”以色列的同时,美国政府并没有放弃对以色列提供军事援助的想法,并在12月8日的安理会紧急会议上,一票否决了加沙地带人道主义停火决议草案。

随着加沙地带伤亡人数不断增加,以色列和美国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日前,多家外媒报道称,布林肯上周在访问以色列时,敦促以军“在一个月内”结束军事行动。但有以方官员透露,拜登政府并没有划定明确的最后期限,且美以之间就停战时间存在分歧:美国希望在12月底或1月初,而以军的目标是1月底。

对于上述报道,白宫首席副国家安全顾问乔恩·费纳和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均回应称,美国尚未向以色列给出明确的最后期限,“这是以色列的军事行动,以色列人将决定他们的行动方向”。

选稿:李婉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