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吴佩慈未婚夫,被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细节披露
广州日报2023-11-26 06:47:09

11月24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

以吴佩慈未婚夫纪晓波为首要分子的

恶势力犯罪集团已被公安机关打掉。

纪晓波姨妈崔丽梅

作为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

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纪晓波被定性为

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姨妈崔丽梅被判有期徒刑8年半

11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崔丽梅等15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崔丽梅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分别判处申中连、杨坤华等14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通报称,在2008年至2021年间,为谋取非法利益,以纪某某为首要分子,纪某某、董某某共同或分别组织被告人崔丽梅等3人,在境外开设赌场。

以纪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崔丽梅等15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了组织、招揽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催收非法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纪某某的组织下,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5名被告人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予以从严惩处。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中的纪某某就是活跃于港澳赌场的纪晓波,而通报提及的崔丽梅是纪晓波母亲崔丽杰的妹妹。

纪晓波做“叠码仔”起家

女友为知名女艺人吴佩慈

公开资料显示,纪晓波出生于中国香港,香港融汇资本有限公司CEO,投资矿业、环保、房地产与博彩。

吴佩慈,1978年10月出生于中国台湾,中国台湾女歌手、演员、模特、主持人。

据了解,吴佩慈六年间先后为纪晓波生下两儿两女,但二人并未结婚。

纪晓波籍贯哈尔滨,早年随母亲崔丽杰前往澳门闯荡,以在赌场做“叠码仔”起家,也就是向赌场介绍客人的中介。发展到后来,纪晓波租了一间贵宾厅,买了12张赌桌。经过多年积累后,其事业规模不断扩大,直到他出手购了一家上市公司借壳上市,这就是今天的博华太平洋。

在获得赌场牌照后的第二年,博华太平洋在塞班岛租来一个临时场所就匆忙开业。但凭借这个临时赌场,博华太平洋业绩快速增长。

2017年,纪晓波家族在塞班岛打造的顶级酒店博华皇宫酒店投入运营,赌场容量的大举扩增,吸引了更多来自世界各地的赌客。博华太平洋2017年财报显示,其全年营收同比增长75.7%至131.6亿港元。其中有96.7%的营收来自“贵宾”柜台,可见博华太平洋高度依赖“贵宾”模式。

然而对“贵宾”的高度依赖,也导致了严重后果。随着塞班岛博彩业一蹶不振,大客户迅速流失,赌场收入大幅下降,博华太平洋业绩受到冲击,并很快陷入亏损当中。

吴佩慈最后一条与塞班岛有关的微博是2019年11月10日,她展示了多张酒店工程的部分图片,而此时纪氏家族已经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当中。

选稿:李婉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