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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一周后二审,被拐者杨妞花:希望维持死刑原判
上游新闻2023-11-21 16:14:59

11月21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杨妞花处获悉,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上诉一案,将于2023年11月28日在贵州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杨妞花告诉记者,届时她将前往贵阳参与庭审,“希望二审维持余华英死刑原判。”

出庭通知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9月18日,贵阳中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就民事部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各3万元。

该案宣判后,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其称,上诉的原因是“不想死”。杨妞花亦提出上诉,希望维持一审法院对余华英的死刑判决,并就民事赔偿部分增加赔偿金额,并予以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据悉,1995年冬天,时年5岁的杨妞花被余华英以2500元拐卖至河北邯郸,并取名为李素燕。从小记得自己被拐经历的杨妞花,自2012年开始寻亲。2021年5月,杨妞花通过网络成功寻找到贵州织金县的家,但得知父母在她被拐后因为自责和伤心过度早在1997年和1998年双双过世。她在父母坟前发誓一定要抓到人贩子。

通过报案并提供线索,贵州警方于2020年6月底成功将人贩子余华英抓获。经调查,余华英曾化名张芸,2004年因拐卖2名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后于2009年刑满释放。再次落网后余华英供述,1993年至1996年间她曾作案8起,拐卖杨妞花等11名儿童,目的地大多是河北邯郸,被拐卖的儿童中甚至包括其亲生儿子。

贵阳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编辑:徐远哲    责编:郎清湘,邹渝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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