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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路上被前车掉下来的东西砸到了,应该找谁赔偿?丨我来帮你忙
今日闵行2023-11-21 15:26:24

有市民咨询,“我在高速路上被前车掉下来的东西砸到了。我能要求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给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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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琦伟律师上海君赢达律师事务所

在高速路上被前车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应该找谁赔偿?,今日闵行,28分钟#我来帮你忙84个内容

胡琦伟律师说,如果出现如该听众反映的车辆在高速上被前车掉落下的物体砸到,并且这个事件是即时发生的,那么应该选择将车辆行驶到安全路段停车后立刻报警,将事发经过尽量固定,在交警部门查明前车情况后,可以向前车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车辆驾驶员应在车辆行驶前先行确保车辆是否符合安全上路的标准,比如车辆的各项性能及相应的车载设备是否正常。此外,对于货运车辆还要求对所装载的货物需符合安全运输标准,在行驶过程中不能出现货物掉落或飘散等情形。如车辆驾驶员未做到以上要求,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致第三方受到损害的,该车辆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是否能向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主张损害赔偿的问题,胡琦伟律师解释道,一般来说在出现道路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时,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及修复的情况下。受害方是可以向相关的养护或管理部门主张赔偿责任。

在此也提醒驾驶员,尤其是货车驾驶员:货车在行驶前一定要检查车上货物是否捆扎牢固,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行车上路。长途行车中路上颠簸可能导致货物松动,途经服务区时要对货物及时检查,货物洒落不仅会造成自身财产损失,一旦引发事故还要承担事故责任。如果货物不慎遗洒在高速公路上,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报警求助,切勿自己冒险拾捡。如果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看到高速路面有影响行车安全的遗落物、抛撒物,也请立即报警。

参考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图片由“今日闵行”授权)

选稿:倪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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