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印媒:中企在印扩张受阻后将3.3亿美元转投越南,这是“印度损失”
观察者网2023-11-20 16:55:16

(观察者网讯)据路透社报道,苹果的中国供应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对越南北江省工厂追加投资3.3亿美元,使其在当地的总投资增加到5.04亿美元,越南北江省相关部门11月8日公布了这一消息。

这笔投资计划立即引起了印度《商业标准报》和印度《经济时报》的关注。印媒称,立讯精密本计划用这笔投资扩张在印业务,但进展屡次受阻,如今这家中企放弃在印度投资建厂,是“印度损失,越南获益”。

立讯精密驻印度办事处(图源:X平台)

印度《商业标准报》称,立讯精密是AirPods的主要供应商,也是新款iPhone的潜在供应商,过去三年里,立讯精密多次尝试扩大在印度的业务,但均以失败告终。目前该公司正将投资转向越南,更改了其3.3亿美元的投资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立讯精密成立于2004年5月24日,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除了遍布国内的制造基地,海外制造基地主要位于德国和越南。立讯精密切入苹果产业链最早可追溯至2011年,负责给iPad与MacBook提供连接线,随后逐渐成为苹果AirPods的主力供应商,2020年通过收购切入iPhone代工组装业务,有“果链一哥”之称。

2023年7月11日,2023慕尼黑上海电子展在国家会展中心举行。立讯精密旗下立讯科技展示的连接器。(图源:视觉中国)

立讯精密于2019年在印度设立了办事处,同年也开始在越南投资。2020年,立讯精密同意从摩托罗拉手中收购位于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一家已停业的工厂,并与泰米尔纳德邦政府签署了协议,承诺投资75亿印度卢比(约合6.5亿元人民币)为苹果生产零部件。

报道提到,印中关系紧张是立讯精密未能在印度扩张的原因,立讯精密在印度的投资计划一直受阻,针对该项目的外国直接投资(FDI)审批也未获印度政府批准。

此外,消息人士透露,立讯精密高管去年赴印签证“多次”被拒。

今年1月,知情人士称,包括立讯精密、舜宇光学在内的14家苹果的中国供应商获得了印度政府的初步批准,印方批准这些公司前往印度扩张业务的前提是其必须都是合资公司,即需要在当地寻找合资伙伴。

当时,美国彭博社还分析称,此举“有助于印度在中国以外实现组装网络多元化”,并称苹果在印度市场将获得提振。印度《商业标准报》彼时也乐观预计称,印度政府向苹果的中国供应商“点头”,可能会为泰米尔纳德邦工厂的周边地区“带来就业机会”。

今年5月,报道援引立讯精密的回复称,该公司只有在对印度商业环境有“充分保证”的情况下,才会在印度投资。

印度《商业标准报》11月16日发文称,上述印度政府的初步批准并未给立讯精密落户印度提供帮助,并称苹果的中国供应商改变投资计划,是“印度损失,越南获益”。

据路透社11月10日报道,11月8日,越南北江省相关部门发布声明称,立讯精密已经获批在该省追加3.3亿美元的投资,使其在当地的总投资增加到5.04亿美元。立讯精密子公司在越南的新工厂占地约29.1公顷,将生产用于智能设备、通信设备、触控笔等产品的线材。新工厂预计在12-24个月内完工。

近年来,印度政府不断针对中企增设投资和经营壁垒。今年7月,有外媒曝出比亚迪将投资10亿美元与印企在印度合资建厂,但随后有知情印度官员称该申请已被印度政府以“安全担忧”为由拒绝。路透社7月28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比亚迪已告诉其印度合资伙伴,将搁置这项合资建厂计划。

而此前,据印度《金融快报》报道,作为苹果iPad和MacBook的供应商,比亚迪电子曾计划2021年在印度建立苹果产品装配线,也未获得印度政府批准。2022年9月,比亚迪在越南设立了iPad和MacBook装配工厂。

外资企业近年来多次在印度遭受的投资审查和处罚,让印度的营商环境、法律以及执法标准引发担忧。

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此前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相关问题时指出,中国政府一贯要求中国企业在遵守国际规则和当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合作,印度政府有责任根据市场原则维护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国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