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扬州宝应:外来人员等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最高补贴10万元
澎湃新闻2023-11-09 22:12:00

11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经济开发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发布了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对外来人员、落户人才及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购房补贴的实施意见》,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1年。

根据《实施意见》,对非本县户籍、在我县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外来人员,在购买75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10万元购房补贴。

对本县户籍、大专及以上(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在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5万元购房补贴。

对本县户籍、有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二孩家庭,在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5万元购房补贴;对本县户籍、有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三孩及以上家庭,在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10万元购房补贴。

《实施意见》明确,同时符合上述购房补贴条件以及《宝应县引进就业创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购房补贴条件中2项以上的,按最高项发放购房补贴,不累加发放购房补贴。购买上述新建商品住宅必须位于宝应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方可享受购房补贴。

另据《宝应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购房人享受购房财政补贴需同时满足:1.仅限于购买宝应县城市规划区内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土地及已获得预售许可的新建的商品住宅。2.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开具了全款购房发票。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必须在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

选稿:地产观察
此文内容为本网站刊发或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

合作联系:东方地产dichan@em.eastday.com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