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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转卖父亲生前所用止痛药被判贩毒罪!买家是吸毒人员,购药后举报
新民晚报综合2023-11-07 13:47:31

因在病友药转群中转售260元的止痛处方药,广州女子廖华(化名)遭山东滨州市阳信县警方跨省抓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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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员买药后向警方举报

廖华对记者说,她的父亲因病去世后,留下了很多药,不知道怎么处理,后经病友介绍,她加了一个微信药转群,有一个昵称为“王”的群友加了她。2023年7月8日,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约定,廖华出售5盒(50片)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并赠送2盒(22片)已经开封使用过的这两款药品,共收取对方260元。

公开资料显示,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均是处方药,主要用来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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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华和昵称“王”的群友商量涉案药品买卖案件材料显示,山东滨州市阳信县吸毒人员董某祥从廖华处购买上述药品后,主动向警方举报称,其在网上未经处方就买到了国家管制的精神麻醉类药品,这些药也可以算是毒品。当被问及为什么要买这些药品时,董某祥称,“我以前溜过冰,现在买不到了,我最近想用这些药代替玩玩,但是药买到后,我有点害怕了,没使用,就把这些药品交到派出所来了。”相关聊天截图显示,今年8月下旬,曾联系廖华买药的那个微信账号,又开始在药转群“冒泡”,想加其他转让药品的群友。廖华表示,她怀疑此人在“钓鱼”。一审被判缓刑后提出上诉2023年8月下旬,廖华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在阳信县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廖华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廖华则称,她并没有意识到买药的人是吸毒人员,对方称自己“溜过冰”,她当时没有太在意,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是吸过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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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一方曾称自己“溜过冰”,廖华称她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吸过毒2023年8月31日,阳信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廖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廖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记者注意到,一审判决书显示,廖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但辩称,该药是其父亲离世留下的,因为医院不回收才在微信转药群卖,对问题不敏感,不知道有那么严重,不知道溜冰是吸毒的意思等。对此,廖华向记者表示,她不认为自己贩毒了,但出售处方药,的确有过错在先,在律师的建议下,她认罪认罚,是希望获得不起诉。因不服一审判决,廖华选择上诉,并在二审中更换了辩护律师。廖华的二审辩护律师表示,涉案药品系廖华父亲去世后留下的,廖华对药品的性质、功能的认知停留在“治病”“止痛”层面;廖华在药转群转让药品,是病友之间互相交换所需药品的行为;廖华没有贩卖毒品的动机、目的,她不是涉毒人员,贩卖毒品的目的是为了牟利,但此案中廖华出售7盒药品仅收取260元,扣除医院购买所花的费用,并没有获利,也没有希望以此获利。2023年10月底,此案二审在滨州中院开庭审理。廖华认为自己无罪,她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目前,此案二审尚未宣判。

选稿:李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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