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那么多钱都是韭菜供的
我想去哪个国家就去哪个国家
我们都吃帝王蟹波龙
肥猪只配吃泔水过年。”
......
今年3月
一名为“北极鲶鱼”的网友多次发文炫富
网友称该女子的爷爷钟某某
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一名局长
2007年退休
与钟某某同名人员被曝出
曾于2003年在广东省清远市
注册成立金域远东(阳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当时,深圳多部门宣布介入调查
如今调查近半年
网传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回应
“北极鲶鱼”事件的
最终处理结果为“不予公开”
消息曝光
引发网友热议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前排
更有网友质疑
“调查半年却‘不予公开’是否属实?”

核查5个月没结果
深圳市交通局回复称“不予公开”
近日,一篇《深圳交通局决定不公布北极鲶鱼的调查情况,权力的任性》文章,在许多自媒体流传。
据称,有人就“北极鲶鱼”的调查情况,向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深圳市交通局回函说:“您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答复函,图据法治周末
于是,一些网民认为,根据此函的答复,深圳市交通局是在拒绝公开“北极鲶鱼”的调查情况。
9月1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针对‘北极鲶鱼’事件及网上流传‘不予公开’的情况,我们会登记反馈,具体处理结果将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回复。”
律师:“用错了方法”
“回函从法律角度来看没问题”
有法律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民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向深圳市交通局申请公开“北极鲶鱼”事件的调查结果,是用错了方法,因为“公务员是否违纪的调查信息”的确不属于政府信息。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向记者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目前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对‘北极鲶鱼’事件进行调查。但监察机关的调查信息,不属于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黄捷说。
“虽然对公务员是否违纪的调查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网民不能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获取。但对于这类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事件,相关部门在调查结束后,处理结果还是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则向社会公开。”黄捷建议。
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刘棒律师也认为,“上述回复函仅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问题”。
“但是,鉴于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且之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也曾对外表示‘将及时对外通报有关情形’,现在又不予公开,这么做可能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刘棒说。
深圳前交通局长孙女炫富
当地多部门自3月开始调查
这份“不予公开”的回复函,将众多关注此事的网友再次带入到“深圳北极鲶鱼”事件中。
今年3月,IP地址显示为澳大利亚的网友“北极鲶鱼”在网上发文称,目前其家中存款超过9位数,且爷爷曾担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我家那么多钱都是韭菜供的,我只知道我家存款9位数。”而“北极鲶鱼”也曾发布过其爷爷参加“深圳行政学院公务员任职资格培训班”的合影。


同时,不少网友截图显示,“北极鲶鱼”在与网友对话时也多次说出涉嫌侮辱国人的话语。

随着事情发酵,“北极鲶鱼”的爷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曾担任深圳市区级局长,但是家中存款超过9位数消息不实。
该女子的微博账号“北极鲶鱼”(后改名:123zou14)已被封禁。
2023年3月24日下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称已注意到关于网传退休干部家属发布的有关言论,3月2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就相关信息开展核查,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对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如此快速地针对此事做出回应,不少网友一度称赞,“这才是深圳速度,期待调查结果公布的那天”。
4月26日,距此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情况通报”介入调查已经一月有余,当时,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关于“北极鲶鱼”一事的调查情况目前尚未公布最新进展,“不管是我们单位还是其他相关单位,我们确实是正在关注这件事情,但是目前依旧没有一个结果,如果你想了解我们关于这件事,近一个月以来的调查情况及最终处理结果,我们之后也会有专人和你进行对接。”该工作人员称。但是截至9月14日,并未有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此事联系记者。
6月29日,针对“北极鲶鱼”事件,深圳交通运输局依旧没有发布任何相关情况通报,而调查时间也已超过百日,记者就此事咨询深圳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纪委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暂无时间表,请耐心等待情况通报。”
8月25日,距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介入调查已经过去5个月,记者从深圳市纪委监察委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后续情况请等通报。”
9月10日,人民网深圳抖音账号发布一则关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函,该答复函主要针对深圳“前交通局长孙女”炫富事件的答复。答复函中写道:“经研究,您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9月14日,记者就此事再次联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针对‘北极鲶鱼’事件及网上流传‘不予公开’的情况,我们会登记反馈,具体处理结果将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回复。”
媒体评论:“不属政府信息”≠案件不公开
在“技术”层面上,深圳市交通局回复“不予公开”没有问题。但是,此“不予公开”不代表彼“不予公开”,不作为狭义上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不代表不能公开调查离退休干部钟某某的结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代,政府信息公开与否要依法处理;同时,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也不能用狭义上的“政府信息”来回避正常的监督。
早在今年3月2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就对外表示“已就相关信息开展核实,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形”。这是对于全体社会成员做出的一次庄严承诺:会调查清楚事实,会对公众有一个交代。这也是必须兑现的纪检监督责任、政治责任。
调查需要一定时间,可以理解,调查要对党员干部的声誉负责,也要对真相、公众的知情权负责,但是严密的调查不能变成“断更”。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确不适用于对于官员的内部调查。但是,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对“北极鲶鱼”案件的信息披露,既是政府部门的公开承诺,也是反腐调查应有的环节。大家都在等着权威信息披露呢。
网友评论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
相信政府,相信党
这件事情定会水落石出!

选稿:李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