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外卖打包费是到店打包费的3倍?过度包装费进了谁口袋?
澎湃新闻2023-09-07 09:29:00

随餐可乐要收包装费、串串香酱料要收包装费……在“按件收取包装费”的叠加效应下,看似不起眼的外卖包装单价,累积起来甚至能占到点餐费用的1/3。

截至2022年12月,我国外卖用户达5.2亿。在进行外卖点餐时,人们往往会忽略包装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商家将食物价格做低吸引消费者,却在包装费上做起了文章,变相收费。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透视记者在凯德星贸的这家串串香店,线下购买了9样食材和2份蘸料。店员现场打包,没有收取任何打包费。

记者又在外卖平台上同样下单,两份蘸料被要求支付5.96元的打包费,如果点五份,打包费会水涨船高至14.9元。

同样,在长宁来福士的某西餐店,透视记者现场点了一份披萨和三份小食,外加一杯饮料,打包费总共4元。

而如果在外卖平台上下单,这样一单的打包费要12元,是到店打包费的3倍。店员称“外卖都有平台费的,之前也被客人投诉过。”

对于混乱的外卖打包费,不少消费者都有诟病。有的打包费被设置为必选项,还有些看上去有打折券,但多出来的所谓打包费几乎刚好抵消这些打折。

有消费者表示,“如果只是塑料袋装的话,每一个都算也不太合理吧。”“如果只是一个常规常温的东西,那外卖打包费跟店里的收费,应该是一样的。”

对此,不少外卖商户表示,他们是逼不得已。加入外卖平台,需要额外支付抽佣,再叠加各类活动、优惠券,商户的盈利空间被不断挤压,才会想到在打包费里做文章,能加一点是一点。

一名店员表示,“这个包装费当然也有一个幅度会让你去选,商家自己定。我们外卖平台的扣点是30%,等于在平台上赚很少,其实只能说赚点人气,我们最低的时候只有六折不到的回款。”

一饿了么外卖商户表示,“没办法,我们有满减活动,平台扣我们20%,红包是我们出,每天推广费又要500块钱。能做到生意还好点,做不到生意有的商家就倒闭了,撑不下去。”

对此,平台方面表示,包装费都是由店家自行定价,而且平台一部分的收费,其实最终是给到了骑手。

饿了么商家治理部负责人丁志丽表示,“这个包装以及售卖的商品其实是根据商家的经营需要去做定价的。”

美团外卖上海区域负责人李乐表示,“骑手进行配送,也是需要配送费的。有些商家给一些满减活动的补贴,包括给用户的红包,是商家正常的商业经营和营销活动中的一部分,并不是给到平台的,给到平台的佣金大概在6%到8%。”

不过,几家外卖平台都表示,他们已经采取一些措施,要求商家的包装费回归合理。美团成立了专项治理小组,加大对商家外卖打包费不合理情况的抽查和处置,今年4月份以来,已对超1.6万家打包费设置不规范的商家下架了相应餐品。

李乐表示,“我们会及时发出预警。然后要求商家进行整改,情节轻的可能警告,稍严重的,餐品下架,再严重,整个商家进行下架。”

而饿了么也表示,已经在通过算法,主动管控一些重复收取或者过度收取包装费的商家。

丁志丽表示,“我们还会推出一个建议商家设置的,更合理地面向消费者的打包费价格。现在还在开发中,大概9月份会上线。”

专家认为,收取打包费原本的目的是低碳减排。比如,消费者去超市、菜场购物,鼓励自带购物袋和打包盒,如果不带则需要另外付费购买。而现在的外卖,非但不能低碳环保,没有限制的打包费还给了商家变相乱收费的可能性。

“我们建议,外卖的这些包装费不该向消费者单独收取。把它放到菜价里面去,一是通过消费者的选择,通过市场竞争来解决;第二,如果要单独来收取包装费用,平台要有相关的管理措施、相关的制约、相关的自律,这是平台的责任。”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说。

(原标题为:《打包费比点的餐还贵?过度包装费进了谁口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