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妈妈偷走女儿录取通知书:这令人窒息的“爱”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8-28 10:56:06

近日,“妈妈偷走录取通知书阻挠女儿入学”这一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在《人物》杂志发表的一篇题为《妈妈偷走了我的录取通知书》的自述文章中,17岁的女孩佳佳(化名)表示自己如愿拿到了中央戏剧学院教育专业的录取通知书,但在入学前11天,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关键证件不翼而飞。私自拿走这些东西的人,正是她的妈妈,这一切都是为了阻挠佳佳入学。九派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佳佳,其称,妈妈现在已经同意她去中戏上学了。

孩子考上中央戏剧学院这样的名校,大多数父母高兴都来不及,佳佳的妈妈为何要用偷走录取通知书这种极端方式进行阻挠?佳佳表示,妈妈不想让她读中戏,希望她留在重庆当一辈子老师。

原来如此!即便知道了个中缘由,依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牙齿都难免会咬到舌头,父母与孩子之间产生矛盾,本是正常现象,在志愿填报上存在分歧,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通读全文之后,不难发现佳佳与母亲绝不只是通常意义的亲子关系矛盾,更触及了“控制型家长”这个深层次的问题,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窒息感。

可怜天下父母心。平心而论,很多父母之所以忍不住要“控制”孩子,大多是本着“为了孩子好”的出发点。希望孩子从事稳定体面工作,不要四处奔波辛苦打拼的父母不乏其人。尤其是家有女儿的,这样的想法往往更为强烈。

站在“现实”角度审视,父母的考虑确实不无道理,毕竟大多数人最后都会归于平淡。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孩子对外界充满好奇,渴望到外面闯荡一番的也大有人在。他们哪怕碰的头破血流,也心甘情愿,即便最后还是回到原点,其经历也是一种宝贵的人生财富。反之,倘若一开始就屈从于“现实”,按照父母的规划安排自己的人生,很可能会平稳一些,但内心的遗憾和不甘却很难弥补。更何况,如果年轻人都早早丢弃了理想,接受了按部就班的生活,社会又怎会有活力呢?

人生的选择,很难简单地用对错来判断,但尊重孩子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孩子是父母的结晶,但却是独立鲜活的个体,不是父母的续集。父母对孩子的爱,要把握好分寸,不能任意越界,别以爱为名给孩子打造“囚笼”。

而且,令人窒息的爱,有时候会适得其反。就像文中的佳佳一样,在妈妈长期无孔不入的控制下,佳佳变得极度敏感,在家时总是神经紧绷,并且学会了反抗乃至刻意的叛逆。她其实并不厌恶当老师,但对妈妈强迫其留在重庆却极度厌恶。

故事的结局有点像“闹剧”。在佳佳的不懈斗争和其他亲友的支持下,妈妈做出了妥协——在家里给佳佳算了两卦,卦象显示她可以去北京。事情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后续”,网友们纷纷调侃是“以魔法打败魔法”,希望不要再闹出什么幺蛾子了。

父母之爱子,当为之计深远。“妈妈偷走录取通知书阻挠女儿入学”收场了,但这个极端事例所引发的风波,却不应该就此画上句号。这种以爱为名控制孩子的做法,不仅严重越界,而且会让亲子关系濒临崩溃,甚至产生难以预料的后遗症,值得为人父母者深思。

作者:胡欣红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