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注意啦!配合这个道路节点改造工程,相关交通组织有调整
浦东发布2023-08-13 12:23:39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介绍,两港大道/宣黄公路节点改造工程由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施工范围自两港大道/杨家港桥北侧至两港大道/港东河桥北侧,全长约1公里,开工日期2022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于今年7月中旬完成了新建两港大道/宣黄公路东侧半幅跨线桥主线及地面辅道施工,并顺利完成翻交,翻交后交通组织如下↓

两港大道/宣黄公路节点改造工程施工配套交通组织调整

图片图片

1

两港大道上行(北向南)由翻交前2条车道通行扩充为3条车道通行,分别为新建东侧半幅跨线桥1、2、3号车道。

2

两港大道下行(南向北)维持翻交前2条车道不变,分别为新建东侧半幅跨线桥应急车道及地面辅道。

3

两港大道下行地面辅道/老港种源基地门口新增交通信号灯,保障进出种源基地车辆安全。

4

对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提升绕行道路的通行能力。



友情提醒



施工期间,建议途经该路段的车辆提早通过外围塘下公路、南滨公路、川南奉公路、南团公路等绕行,途经施工路段时请按照临时交通标志指示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出行。

受施工影响,两港大道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降低,请途经车辆提早绕行并提前做好路线选择。


选稿:张丹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