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上海自行车馆完成综合竣工验收!
上海发布2023-08-06 07:06:37

崇明区新闻办介绍,位于崇明陈家镇的上海自行车馆正式完成综合竣工验收。这是上海首个室内场地自行车馆,对标国际顶级自行车赛事标准和要求建设。该项目的建成填补了上海室内场地自行车馆的空白,解决了上海自行车队常年外训的困难。据悉,2026年国际自盟场地自行车世界锦标赛计划在这里举行。详见↓

图片

资料图

上海自行车馆项目位于陈家镇崇明体育训练基地北侧,于2020年6月开工,总建筑面积约30966平方米,包含自行车馆、小轮车馆、配套用房、室外泥地竞速场地等。

图片

资料图

自行车馆共分为三层,一层包括运动员休息、训练、医疗、自行车库、裁判、贵宾、组委、媒体等竞赛功能用房,以及后勤、设备用房。二层包含250米标准木制赛道,周边为观众休息厅。三层为坐席区和观众休息环廊。

图片

小轮车馆位于自行车馆西侧,建筑面积为1470平方米,层数为地上一层,主要有小轮车场地、器材存储室、配套用房。

图片

据了解,为顺利完成综合竣工验收,给项目后续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等工作争取宝贵的时间,崇明区审批审查中心提前谋划,牵头各并联审批部门,委派帮办专员,提前对接沟通,精准了解难点,形成专属验收方案,解决综合竣工验收最后堵点。

图片

资料图

上海自行车馆项目负责人表示,在崇明区审批审查中心的牵头协调和大力支持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大幅缩短,加快了上海自行车馆的投入使用,保障了上海自行车队的如期入驻。

选稿:周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