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东方快评丨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的导向意义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8-03 10:57:12

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当天上午,一名行人在位于湖里区仙岳路路口过斑马线时浏览手机,厦门交警开出了首张“行人在斑马线玩手机影响交通安全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8月2日《新快报》)

斑马线是城市交通的“生命线”,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近年来,随着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力度的加大,许多机动车驾驶员都养成了斑马线前主动让行的习惯。不过,不少行人过斑马线的规则意识还比较模糊。尤其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对手机形成依赖感的人们一边低头“刷手机”,一边过斑马线的现象屡见不鲜。

“过斑马线刷手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会影响机动车通行效率。有数据显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在视觉上只能对附近3米至5米内的障碍物做出判断,平均步行速度也减慢16%至33%。相关调查也表明,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正常情况下高出4倍,20%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斑马线上。

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是对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益补充,有助于规范行人的出行行为,提高安全意识。今后,一边低头“刷手机”,一边过斑马线,不再只是个人的坏习惯,而是上升为违法行为,势必引起广大公众的重视和注意。规定实施首日,厦门交警即开出首张罚单,无异于一堂生动的以案普法课,可以起到有力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过斑马线规定的比较具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相比之下,对于行人过斑马线的规定比较笼统,仅仅提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一些公众对于快速、安全通过斑马线的重要性不以为然,甚至先入为主地产生“反正机动车会给我让行”的意识,从而在过斑马线时慢慢悠悠,该刷视频刷视频,该发信息发信息。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需要的不仅仅是“车让人”,而应合理分配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等路权,让各方交通参与者互相理解,共同推动。今年初厦门市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开展斑马线交通安全立法的议案”。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针对斑马线上较为突出的“刷手机”等不文明行为,《规定》明确,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违反这一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也是以法治手段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生动写照。不只是厦门,近年来杭州、大连等地纷纷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对“行车抛物”“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与处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纠正不文明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张涛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