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无人机怎么飞?这份《飞行指南》收藏好!
今日闵行2023-07-25 09:18:25

无人机是摄影爱好者们常用的设备

但最近一段时间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外滩派出所的警察蜀黍们在巡逻工作中发现了不少“黑飞”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伙子在无人机起飞前没有经过登记与报备,于是警察蜀黍令其收回飞行器,随后耐心教育,并与他讲解报备流程。

那大家知道无人机飞行为什么需要报备吗?我们又应该如何报备呢?

无人机飞行前的报备工作是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合法权益,同时为了规范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飞行的活动,同时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

报备流程:

1.关注并进入“警民直通车上海"微信公众号,点击执法公开栏

图片

2.往下拉到智能无人机管控,经过身份验证后输入无人机序列号等信息

图片

图片

3.提交后点击飞行报告,进入预约飞行页面,在提供的时间与地点中进行选择

图片

4.报备后即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开展飞行与拍摄

大家学会了吗?

无人机飞行一定要记得提前报备哦~

选稿:倪皓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