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30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进入长江口水域
上观新闻2023-06-07 07:59:40

长江口的中华鲟和胭脂鱼野生种群,又有新成员加入。在昨天举办的2023年上海市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中,随着放流槽依次打开,30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2万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顺着滑道进入长江口水域,开启回家之旅。

上海市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已连续举办了20多年。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指示精神,落实长江“十年禁捕”生态策略,响应农业农村部全国“放鱼日”统一部署,履行水生生物养护职能的具体实践,已成为上海市一张绿色生态名片。

就在今年5月,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多方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放流活动以此为指导,推进规范放流、科学放流。”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放流前,工作人员为中华鲟安装植入卫星标志和体内标志,为中华鲟放流效果评估和中华鲟海洋生活史研究做准备。放流过程中,使用定制的放流槽和滑道等设施,减缓放流苗种受水体的冲击。

放流是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一方面,日常抢救、人工保种、繁殖等也是延续物种生存的重要措施。

中华鲟是长江里现存最大的鱼,已是极危物种,被称为“水中大熊猫”。它们在长江中出生,在海洋中长大成熟。成熟亲鱼每年从长江口溯流而上,历经一年半左右,洄游3000多公里至长江上游产卵繁殖,出生的幼鱼随着长江水顺流而下,至第二年春天到达河口。长江口是中华鲟幼鱼入海的重要中转站,就像人从平原到高原一样,它们在这里进行为期半年左右的肥育和海水环境适应,继而投入海洋的怀抱。

“中华鲟属于对环境敏感性较强的物种,对产卵场的地形地貌、底质、水流、温度梯度都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因受洄游通道阻隔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它们的生存环境恶化,野外种群数量急剧减少。上世纪70年代洄游的中华鲟亲鱼有数千尾,现在监测到的已不足20尾,且上游产卵场连续六年没有监测到自然繁殖,物种抢救性保护迫在眉睫。”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顾士连说。

上海水野中心中华鲟基地目前生活着500多尾中华鲟,既有近年来从野外水域救助成活的野生中华鲟,还有人工蓄养的“子一代”“子二代”。在这里,放流的中华鲟会进行野化训练,通过造浪机模拟水流波浪环境、人工调节盐度环境以及投喂鲜活饵料等方式,提高其野外适应能力。

同时,中心科研能力建设正按下“加速键”。记者在现场看到,中华鲟保护基地二期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土建施工已进入收尾阶段。据介绍,项目建筑面积达4万平方米,共有三个主体馆,其中新建的中华鲟馆承担保种功能,与一期场馆形成联动,投入运营后将进一步提升设施水平,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加力度”。

作者:束涵
选稿:李婉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