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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向长江口水域放流中华鲟30尾、胭脂鱼20000尾 放生别忘了这些“知识点”
东方网2023-06-06 16:18:18

东方网记者刘辉6月6日报道:今天是“全国放鱼日”,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主办,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承办的“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上海市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崇明区长江口举行。

活动现场,相关部门代表、学生代表60余人,向长江口水域放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30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20000尾。放流前,工作人员为中华鲟安装植入卫星标志和体内标志,为中华鲟放流效果评估和中华鲟海洋生活史研究做准备;放流过程中,使用定制的放流槽和滑道等设施,减缓放流苗种受水体冲击。

上海市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已连续举办了20多年,已经成为了上海市的一张绿色生态名片。放流活动是贯彻长江大保护指示精神,落实长江“十年禁捕”生态策略,响应农业农村部全国“放鱼日”统一部署,履行水生生物养护职能的具体实践。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随着社会宗教放生活动逐渐增多,社会宗教人士放生水生生物规模越来越大,对弘扬关爱生命、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放生活动不科学、不规范,不仅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反而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那可放生的生物有哪些?其实上海已发文明确。 

记者了解到,2023年5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意见》(沪农委规【2023】6号),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放流活动就是以上文为指导,推进规范放流、科学放流。   

据悉,开展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主动向水域沿岸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报告放生(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其中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其余区向区城管执法部门报告。 

放生(增殖放流)活动应当在淀山湖、长江口等适宜放生(增殖放流)的水域开展。用于放生(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选择上海市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名录中的水生生物及苗种,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并经依法检验检疫合格。 放生(增殖放流)活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防止或者减轻对放生(增殖放流)活动水生生物的损害。

放生(增殖放流)时要贴近水面,有条件的可采用滑道等设施,减缓苗种受水体冲击,减少机械性损伤,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方式。要简化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程序和现场布置,及时做好塑料袋、泡沫箱等废弃物的收集清理工作,维护好放生(增殖放流)活动所在公共水域和周边环境。 

2023-2025年上海市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名录 

鲢、鳙、鲤、鲫、青鱼、黄颡鱼、细鳞鲴、中华鲟、松江鲈、暗纹东方鲀、斑尾刺虾虎鱼、鮻、似刺鳊鮈、似鳊、花鱼骨、红鳍原鲌、达氏鲌、翘嘴鲌、蒙古鲌、翘嘴鳜、长吻鮠、刀鲚、河川沙塘鳢、菊黄东方鲀、华鳈、鳑鲏、鳊、中国花鲈、日本沼虾、脊尾白虾、中华绒螯蟹、拟穴青蟹、三疣梭子蟹、三角帆蚌、背角无齿蚌、河蚬、环棱螺、沙蚕、青蛤、缢蛏、中华鳖、胭脂鱼、黄姑鱼、褐菖鮋、金钱鱼、日本鳗鲡、小黄鱼、银鲳、棘头梅童鱼、褶纹冠蚌。 

作者:刘辉
选稿: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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