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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婚姻家事法律AI大模型发布,公众和律师都可咨询“法拉拉”
上观新闻2023-06-06 06:01:00

ChatGPT引发的人工智能大模型热潮,正在向各个行业领域渗透。近日,由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生创立的企业发布了劳动法、家事法AI大模型“法拉拉”。公众和法律专业人士都可通过微信公众号“AI语炎智能”,向它提出我国法律下的劳动人事和婚姻家事领域问题,获得免费咨询服务。

试用过“法拉拉”的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恩霖律师认为,大模型可以很好地理解非法律专业人士表达的“白话”,并予以准确解答,有望给法律科技和“送法下乡”带来变革。

精调大模型打造AI律师

在法律AI机器人这一领域,美国已先行一步。2015年,斯坦福大学学生Joshua Browder创建了DoNotPay系统,它能处理包括停车罚单、房东与房客纠纷、劳动争议等在内的很多法律问题,为用户自动生成法律文书,并指导他们走完法律程序。大语言模型兴起后,法律AI机器人变得更加强大,它们对用户提出的问题理解得更到位,给出的回答更准确全面。此外,借助开源大模型底座,AI机器人的训练成本也有所降低。

正是看到了大模型带来的潜在市场,上海交大硕士刘迎晖等人今年创立了上海语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这家企业的研发团队整理了数以百万计的法律行业数据,包括劳动法和家事法的法律条款、裁决文书、专业书籍知识,并将它们输入一个开源的大模型底座,把通用模型训练成法律专业模型。

“‘法拉拉’本质上是一个微调模型。”刘迎晖解释,“我们运用一些比较先进的AGI(通用人工智能)底座技术,增强了精调模型的泛化能力,同时利用工程技术进行法律行业数据精调,包括指令学习和提示学习等,这样训练出来的模型才能满足行业个性化的需求。”

目前,这个模型已在“AI语炎智能”公众号上发布,公众可免费使用。“企业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了员工,合法吗?请帮我查找一个案例。”“农民工讨薪有哪些比较好的方式?”“我有一个2岁小孩,我的工作比较稳定,男方没有稳定工作,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小孩判给谁?”用户输入劳动法、家事法方面的各种问题,都能得到解答。

“AI语炎智能”公众号上用户咨询截屏

能做初年级律师得力助手

黄恩霖律师试用后觉得,“法拉拉”做得不错。它的算法能捕捉到“白话”问题中的法律知识点,提供比较准确、全面的回答,还能满足判例查询的需求。除了服务公众,大模型还能大幅减少律师助理和初年级律师的工作量,作为AI助手,为他们提供高效的法律检索服务。

黄恩霖介绍,当前法律科技领域的创业项目一般可分为三条细分赛道:一是为律所和大企业法务团队服务的工具性项目;二是为政法机关、仲裁机构和政府部门服务的智慧裁判与智慧政务(警务)类项目;三是主要为街道、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服务的智慧普法和“送法下乡”类项目。随着AI大模型的兴起,前两条赛道都有了更先进的技术,将有更多项目落地应用。第三条细分赛道与AI律师有关。黄恩霖认为,大模型能在一定程度上扮演律师的角色,如提供一些法律问题的咨询,但可能无法取代律师。“这是一个人性的问题,最能收获人信任的,还是人。”

谈及法律大模型的未来开发计划,刘迎晖表示:“我们的模型还处于初级阶段,只开发了问答功能,为法律工作人员服务也只能提供检索方向。今后,我们会朝一些方向进行技术突破,比如进一步加强模型的自然语言理解能力、生成可控度以及人类意图对齐,为B端和C端用户提供更好更多的法律服务。”

【相关链接】用户与“法拉拉”问答实例

问: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了员工,合法吗?请帮我查找一个案例。

答: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找到了一个案例,将从裁判规则、法院认为部分进行阐述,案件为:王某某诉北京华汇创元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确规定、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处罚是否合情合理等要件。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的,其主张不能成立,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华汇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王某某在工作期间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其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的规定,华汇公司据此解除与王某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华汇公司负担。

“AI语炎智能”公众号上用户咨询截屏

问:我有一个2岁的小孩,我的工作比较稳定,男方没有稳定工作,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小孩判给谁?

答: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总的原则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司法实务中,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对于2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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