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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虚构“被老板性骚扰”,不能止于道歉和赔偿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5-23 09:57:09

近日,网红“小慧君”(真名刘某慧)被封号引发网友热议。

2020年11月,刘某慧(小慧君)发视频哭被老板孙灏羽性骚扰并强迫她签订含有霸王条款的合作协议,同时表示孙灏羽骚扰公司多位女艺人,网红姚某杰(巧乐兹夫妇)等多人转发支持。孙灏羽否认指控,先后起诉刘某慧、姚某杰2人。2022年6月,法院认定,刘某慧指控的孙灏羽性骚扰一事为虚构。

“哪个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开玩笑?”一般情况下,只要女性主动曝光遭遇性骚扰,基于常理判断和朴素的正义感,绝大多数人都会给予声援支持,希望能助上一臂之力并鼓励更多女性勇敢地站出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现实中竟然有人利用公众的这种善意,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大肆造谣。

相关证据显示,刘某慧、姚某杰等人在微信群内商讨策划“造谣”,还有“军师”为他们出谋划策。法院判决书中对上述聊天内容证据予以采信,判定刘某慧、姚某杰为实现“低成本”解约目的,虚构赤度公司法人孙灏羽性骚扰的短视频用舆论施压赤度公司。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一篇小作文就耗费他人2年时间维权,何其可怕?如果没有相关聊天截图,这种事情能讲的清楚吗?这次事件不仅侵犯赤度公司名誉权,令公司遭受巨大打击,也严重影响了孙灏羽的个人生活,这笔账又该怎么算?信息化时代,这种诬陷极易令人陷入“社会性死亡”,简直就是要人命。

更何况,“狼来了”让本来就泥沙俱下的网络世界的信任度再一次被严重透支,真正被性骚扰的女性也是这类谎言的受害者,会让女性维权越来越难……道歉和分别赔偿5万元的处罚是不是太轻了?

是非曲直虽然最终得以厘清了,但公众依然意难平。毫不夸张地说,如此无底线的做法真是把人性的恶体现的淋漓尽致。这种捏造事实意图陷害他人的行为,不能止于赔钱和道歉,可以考虑依法严肃追究其诬告陷害罪。

刑法规定,普通的诽谤行为,一般由受害人提起自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情况下,如果想要进一步追究作恶者刑责,需要受害者提起刑事自诉。不过,基于自诉对个人时间、精力等方面的牵制,受害者可能会放弃自诉,对于这种引发强烈社会反响的案件,司法机关也可以考虑主动介入。此前,“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从“自诉”转“公诉”,曾赢得舆论广泛点赞,是否可以适当借鉴?对于这样的案件,立法机关是否可以考虑补充相应公诉条款和处罚条款?

谣言猛于虎。任何人都经不住小作文的诽谤,这件事情的反转再次提醒公众,不要轻易以小作文等为基准进行道德批判,应该以“违不违法,犯不犯罪”为处罚依据较为妥当。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清朗网络空间,必须让恶意造谣的人付出沉重代价,惟其如此才能有效震慑宵小之辈,让更多的人免于被肆意中伤之虞。

作者: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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