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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拍黄瓜”频频遭遇职业打假冤不冤?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5-19 09:58:31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5月18日《工人日报》)

饭店卖“拍黄瓜”引来所谓“职业打假”,继而因此被索赔、处罚,到底冤不冤?诚如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所言,“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自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他的说法看似矛盾,其实暴露了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问题。

一方面,按照现行法规规定,餐饮店铺制作、售卖包括“拍黄瓜”在内的凉菜冷食,确实需要具备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并办理相应许可。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办理此类许可需要投入几万元置办各种设备,因此很多饭店餐馆都不愿意去办。而且在人们看来,不管有没有证,简单拍个黄瓜又能有什么问题?

然而矛盾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一边来说,饭店应当“持证”制售“拍黄瓜”,这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人家举报店家“无证经营”,违规制售“拍黄瓜”也是有法可依。但从另一边而言,让街头那一家家小饭店、大排档为了“拍黄瓜”而去投入数万元达标办证,又着实有些勉为其难。诚如一家遭遇“职业打假”的饭店经营者叫屈的那样:“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也正因为如此,上述那位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才会强调对于“无证拍黄瓜”这样的轻微违法行为应当审慎监管。可是究竟怎样才叫“审慎监管”呢?在现实中恐怕也是不好把握。毕竟人家举报“无证拍黄瓜”也是于法有据,作为执法监管部门,又岂能视而不见或不予受理?显然并不合适。

由此株洲那对晏姓父子才会在当地频繁举报“无证拍黄瓜”问题,短短两三年竟然以此为由举报了49次之多!称其为职业打假也并不为过。事实上,不只是株洲,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关于餐馆卖凉菜遭举报、处罚的案例不少。例如,去年7月,安徽合肥一餐饮店曾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拍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

由此可见,只依靠被动调解的所谓“审慎监管”并不足以化解因“无证拍黄瓜”遭遇职业打假而生的执法困境及种种现实矛盾。

归根到底,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还要运用法治思维,从法律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换言之,要统筹考量食品安全卫生和小微餐饮经营者的实际条件,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尽可能的“减证便民”。要么将“拍黄瓜”等日常冷食划出强制行政许可之列,要么是简化设备条件要求、降低办证门槛,让“持证拍黄瓜”不再难。同时也能化解“拍黄瓜”的食品安全顾虑,还消费者冷食自由,更让那些盯上小餐馆和“拍黄瓜”的“职业打假”者无利而图、无功而返。

作者:徐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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