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青蛙人偶在上海汉口路卖玩具为何被制止?市城管局长谈设摊经营
澎湃新闻2023-05-12 19:20:00

近期,网传视频显示,一位穿着青蛙玩偶衣服的年轻人走在上海汉口路卖玩具,遭到制止。青蛙人偶在网上流行,许多城市街头都有出现。

5月12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做客《民生一网通》节目时回应,如果不是在划定区域范围内沿街兜售、设摊的,要予以制止。

青蛙人偶走在路上卖玩具被制止。 网络视频 截图

“设摊经营不是无序放开。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种(青蛙人偶)属于兜售物品行为。但也允许相关区(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区域,规定业态和时段,开放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活动。这个年轻人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对行人、环境也是干扰。”徐志虎说。

最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3.0版本出台。徐志虎介绍,城管部门将从十个方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加大特色经营活动支持力度。特色经营活动主要指属地政府综合考虑不妨碍通行、不危害公共安全、同时居民也有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划定区域,允许设摊经营;另外,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内支持外摆位设置,也支持夜市和步行街等新业态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布局,上海城管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特色集市、疏导点、外摆位等新业态经济形式设置,在推动提升城市“烟火气”的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新业态经济模式的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服务能级。

“特别要强调的是,这个放开不是无序放开,一放了之,对于新业态经济形式的布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疏堵结合、分类管理。要支持属地政府科学合理划定允许设置新业态经济形式的区域,同时也要严格禁止无序设摊和擅自跨门经营。”徐志虎强调。

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执法是拓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能够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尽量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柔性执法是探索开展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教育、约谈等形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以上两种执法方式,宗旨均是在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基础上,能不处罚就不处罚,能减轻处罚就减轻处罚,尽量减少处罚对市场主体带来的困扰。”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优化分级分类“风险+信用”监管模式,风险指的是业态,有的业态发生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概率比较低;信用是指在一段时间内是否发生过违法行为。对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实行无事不扰、有事服务的分级分类监管方式。

四是推进案件快速办理执法机制。推进“非现场执法”,利用监控探头、智慧车巡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发现违法行为,进行提醒警告,必要时候予以处罚,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五是实施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处罚额度大的案件,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实行提级审查。

六是持续优化信用管理服务机制,试行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减轻市场主体开具证明负担,同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

七是提升服务公众数据治理能力。深化“随申码”应用,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实时调用,推进“两个免于提交”措施实施,减少市场主体向城管执法部门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等相关材料。

八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九是创新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城管执法部门和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

十是畅通普法和宣传服务渠道。“八、九、十这三条旨在推动城管执法队伍加强内部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徐志虎说。

一图读懂《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上海城管 图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