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新江苏提醒!警惕“社工证”考证骗局
新江苏2023-05-07 18:40:00

“人才紧缺,鼓励宝妈、待业、退休人员报考,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近日,网络上刮起一阵“社工潮”,不少社交平台大肆宣传“社工证”不仅“考核门槛低”“收入高”,甚至还能“包分配”“推荐上岗”。

这个证到底是真是假?真有这种奇效吗?新江苏记者进行了调查。

是真是假?证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显示,“社工证”全称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的一种,位列目录第37项,属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新江苏记者调查时发现,即便是真的“社工证”,也没有像宣传的那么神奇。

部分培训机构对“社工证”介绍中,出现“考核门槛低”“收入高”“持证上岗”“包分配”等噱头,过分夸大、虚构“社工证”实际用途。铺天盖地的推广信息让部分网友以为,“社工证”是“社工”的上岗证明,但事实并非如此。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明确表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是国家对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而不是准入类。换句话说,“准入类”是某项职业的准入门槛,没有相关证书就无法从事该项职业;而“水平评价类”体现的是某项职业从业者的技术技能,并非准入门槛。

随后,记者以报考“社工证”市民的身份向南京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咨询时,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发放的“社工证”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种,都是水平评价,不是准入资格。工作人员特别强调,“社工证”不是从事社会工作的“敲门砖”和“上岗证”,而是行业内对从业者工作水平的一种考核和认定。所谓“只要考到这个证,就有民政部门官方主动联系你给你安排和分配社工岗位的工作”等言论,纯属为虚假宣传。

部分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已有多人被骗

培训机构夸大“社工证”的作用,自然是为了诱使更多人花钱参加培训,以便于其从中牟利。

记者调查发现,近期已有不少人陷入“社工证”考证骗局。在某投诉平台,仅4月份关于“社工证被骗”的投诉内容已有1200余条,大多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受骗者中既有待业大学生,也有带娃之余希望提升自我价值的宝妈群体,不少希望“发挥余热”的退休老人也被卷入骗局。

据大四学生小吴介绍,4月19日,他在某短视频平台浏览信息时,刷到一条“社工证”培训内容,推广文案表示“行业急缺,持证上岗,周末双休+五险一金。”同时还配发了一段视频,封面是几位穿着红色马甲的“社会工作者”。

进入推广页面后,一名自称报考指导老师的人发来消息,要求添加小吴微信详聊,称可以轻松拿证,考过还有领国家补贴,最主要的说还能推荐当地就业。一番铺垫之后,小吴交了299元培训费,后期又额外缴纳了2700元升级vip服务。当发现被骗后,小吴申请退款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根据小吴反馈的信息,记者通过社交平台的推广信息添加了一位自称王老师的微信,其很快向记者发来数十条推介消息,消息内容和小吴展现给记者的几乎一致。

当记者以学员身份询问初中学历能否报考,王老师回复称“可以备考初级的,从2021年开始就不需要提供学历证明了”。随后,他向记者推荐399元的培训课程,并承诺考试通过率很高,基本上达到100%。

但官方发布的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告中显示,最低级别的助理社会工作师,最低报名学历为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且需要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并不像王老师所说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明”。

当记者截图询问该如何解决时,王老师则坚称可以报考,“不会为了三百多块砸了自己的招牌”。

警惕报考骗局,弄清需求再报考

面对这些层出不穷的骗术,记者又向南京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反应相关情况。

南京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直言:考取“社工证”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许多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反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期已经收到过不少关于“社工证”培训被骗的投诉电话,且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社工证是真的,但骗子的承诺是假的。社工证仅为职业资格证书,考得证书并不意味着有工作,政府部门也不会因此而安排就业、分配岗位。考生要认真全面了解证书考试情况和适用范围,再决定是否报考,不要相信网上一些夸大的虚假宣传,谨防上当。

工作人员借此提醒广大考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国家组织的考试,全国只有中国人事考试网一个报名通道,考生在报名时要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切勿轻信培训机构介绍。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孙秦旺

编辑: 孙秦旺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孙秦旺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