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千万粉丝网红主播被罚!
上观新闻2023-05-06 21:46:00

此前,拥有千万粉丝的吃播博主“小贝饿了”直播中将“原切静腌牛排”说成“原切牛排”一事引发关注,随后发布声明称“原切牛排”说法系口误。近日,公开平台信息显示,品飒传媒(西安)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46万。

违法事实显示,该公司系账号“小贝饿了”关联主体公司,带货主播程某某为该公司员工。经介绍,2021年该公司与温州市顶诺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按照协议销售额提成为10%),在某平台账号“小贝饿了”销售顶诺食品生产的腌牛排。直播带货过程中,程某某先后19次将涉事牛排宣传为“原切牛排”。

据悉,原切牛排是不经辅料调理加工的牛排,涉事牛排因经过腌制,属于调理牛排范畴,故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此前报道

因为被网友质疑带货产品有虚假宣传、质量等问题,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近2000万粉丝的“小贝饿了”,近日被推到风口浪尖。

2022年11月5日和7日,针对网上质疑,“小贝饿了”两次发布声明,表示自己带货产品经过严格筛选,没有质量问题,其在直播中将“原切静腌牛排”说成“原切牛排”也是口误,对此,“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我们也正积极地配合调查。”

记者发现,“小贝饿了”已将被质疑的几款产品进行下架处理。据红星新闻,从相关渠道获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注意到“小贝饿了”被质疑事件,并已开展相关工作。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表示,主播通过平台直播带货销售产品的销售方属于销售者,需要承担《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销售者对产品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而如果举报人所说并无事实依据并带来经济损失,那么主播则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有博主发声质疑

“小贝饿了”带货涉嫌虚假宣传

2018年7月开始,陕西美食博主“小贝饿了”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内容,主要作品为美食探店类。因为其饭量大、比较有亲和力的陕西方言等原因,很快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4年多时间仅在该平台上就累积了近2000万粉丝。

除了推荐店铺,“小贝饿了”也逐渐开始通过直播或者视频方式带货。数据显示,有360多万粉丝从“小贝饿了”这里购买过产品,而她的带货口碑得分“4.97”,属于比较高的等级,“口碑排名打败98.44%”的同行。

但这样一个口碑相对较好的带货大V,本月开始被另外一个名为“盛唐雷音”的博主不断质疑。

记者注意到,这位“盛唐雷音”博主的IP属地和“小贝饿了”一样都在陕西,其拍摄视频时全程都戴着头套,声音也做了变声处理。从今年10月末开始,其不断质疑“陕西老乔”“丸子汆了”等多个在陕西较有影响力的美食博主带货产品中,存在添加剂超标、食品不符合标准等情况。随后,“陕西老乔”“丸子汆了”等纷纷在平台说明情况并表示道歉,“丸子汆了”甚至表示将不再带货。

在“盛唐雷音”质疑的美食博主中,粉丝数最多的是“小贝饿了”。“盛唐雷音”在视频中称,“小贝饿了”带货商品中的“雨子坊”和“时小福”藕粉存在质量问题,特别是生产“时小福”藕粉的企业曾被当地两次处罚。

2022年11月8日,“盛唐雷音”再次发布新视频表示,有消费者购买“小贝饿了”的带货藕粉后发现虫子和蜘蛛网,并提供了自称是消费者所拍摄的藕粉生虫的视频。

此外,“盛唐雷音”还质疑“小贝饿了”所带货的一款牛排为“假肉”,表示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并不像宣传中那么好。

“盛唐雷音”的视频发出后,很快便有网友在“小贝饿了”近期所发布的视频下面发布评论,质疑其带货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其道歉。

“小贝饿了”表示“此款产品为静腌西冷牛排,商家提供的讲解手卡上的商品标题、商品详情页多处提到牛排是原切静腌,肉源为原切肉,工艺是静置腌制。我在讲解过程中绝大多数称之为原切静腌,偶有几次简称为原切”。对此,“小贝饿了”表示“该宣传用语是否规范,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我们也正积极地配合调查。如果调查结论确认我们宣传用语不当,我们也将积极地去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来源:@山东商报、红星新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