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提示】手机转账突然受限? 有这个习惯的注意→
上海长宁2023-04-12 16:53:26

“我手机银行转账超过1000元就被限制了,这什么情况?”在杭州工作的小陈这两天碰到一件闹心的事,因为手机银行转账被限额,他不得不跑到银行线下网点排队提额,前后花了2个多小时,这“锅”究竟应该谁来背?

为什么银行卡转账1000元都会被限制?

“平常我银行卡使用都好好的,对外转账5000元、10000元都没什么问题,那天刚好碰到一个朋友问我借3000元钱,刚到转账这一步就被卡住了,提示当天转账额度超过限额。”小陈感到很费解,于是第一时间拨通了银行的官方客服电话,客服告诉他,这阵子银行为了配合公安部反电信诈骗,对部分银行账户进行了限额,并建议他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到就近的银行网点提额,解除限制。

无奈之下,小陈只能跑去附近的银行网点,结果二三十个人正在排队办理业务,大堂经理说“至少还要1个多小时”。

小陈着急了,“银行卡转账被限制又不是我的原因,好不容易跑到银行网点办业务,又碰上这么多人。”大堂经理建议他在旁边的机子上拉下近一年的社保流水,有了社保流水就可以办理相应的提额,解除他卡上的转账限制。

当天和小陈一样来银行网点办理提额的客户也有不少,许多人的银行卡也由于各种原因被限制到每天2000元或者1000元的额度。

至于为什么会对银行卡转账额度进行限额,银行工作人员解释道,“这个是为了配合公安部反电信诈骗以及反洗钱的要求。有些银行账户因为长期不使用,或者在使用中但又不是代发工资卡、没有办理过代扣业务,最近频繁出现大额转账,可能会被系统判定为风险账户,从而限制银行卡的转账额度。银行的模型系统会进行自动判定,而不是由某家支行网点人工判定的,具体的原因都可以到银行柜面查询。”

平常有这个习惯的可能会被限额

“我平常都是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消费的,但是最早绑定银行卡的时候又不愿意绑工资卡或者平常用来理财、金额比较大的主卡。”小陈告诉记者,出于谨慎性原则,他在最初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卡绑定的过程中,选择了一张平常不大用的小卡,然后日常要消费了,就从工资卡转账到自己的小卡上再进行消费。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小陈解释称,“说白了还是担心互联网消费的安全性问题,万一手机遭遇木马软件或者密码泄露,被盗刷的金额也相对有限。”但这个习惯可能也成为了小陈此次银行卡被限制的主要原因所在。

银行工作人员补充道,“像小陈这样出于谨慎性原则,绑定‘小卡’再进行个人银行卡之间转账消费的储户挺多的。这个方法有利有弊吧,从资金安全性的角度出发,这个动作确实降低了银行卡被盗刷或者手机遗失时个人资金损失的风险;但从银行风控的角度出发,如果一张卡不经常使用,没有正常的工资流水或者社保证明,但又在近期频繁出现大额的转账,这个很容易被判定为‘风险账户’。你想想看,许多洗钱的人是不是也这么干的?银行事实上也是从资金安全的角度对储户的账户进行保护,避免个人银行账户陷入到电信诈骗或者洗钱风险。”

那么,银行卡转账如果被限额了,该怎么办呢?目前主流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个人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网点办理提额,如果储户在杭州工作,有杭州的社保缴交流水证明(这个在线下的银行网点也可以一并拉出),那么办理提额的过程会更加顺利一些。第二种是解除原有“有问题”的银行卡绑定,办理一张新卡,或者绑定一张自己的工资卡,那么正常情况下转进转出额度都不会有特别的限制。

选稿:常善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