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探营苏州轨交11号线试跑:在花桥站与上海地铁换乘,票务方案在商讨
澎湃新闻2023-03-01 12:45:12

苏州轨交11号线车厢内。    本文图片 澎湃新闻记者 陈逸欣(除署名外)

3月1日上午,苏州轨道交通11号线正式开启空载试运行,这也标志着11号线由建设期全面转向运营筹备阶段,距离年中开通运营的目标又迈出关键一步。

按照计划,苏州轨交11号线暂定于2023年6月下旬正式载客运营。开通后该线路将与上海地铁11号线在花桥站相接,实现换乘。

花桥站站厅。

当天,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上海地铁11号线花桥站现场看到,目前上海地铁11号线和苏州轨道交通11号线相连的廊桥已初具雏形。苏州轨交11号线在花桥站有三个出口可与上海地铁11号线换乘,换乘时间步行5分钟左右,“换乘免安检,自3月1日试运行,预计今年6月可正式投入运营。”苏州轨交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民普遍关注的票务方案等还在商讨中。比如,如何实现两条11号线间的票卡通用。目前上海交通卡已可在苏州刷卡乘坐地铁,但涉及跨省进出站时是否可用,还有待沪苏地铁相关部门沟通后确定相关方案。还有,利用手机各类支付App,能否便捷地跨省(市)换乘轨交地铁等,有待今后进一步明确。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礼向记者介绍,在3个月左右的试运行期,苏州轨道交通将模拟真实运营环境,分三阶段对11号线列车运行各项技术参数、各设备系统和功能的可用性、安全性及可靠性进行反复校验和调整完善。

花桥博览中心站

第一阶段组织全线低密度行车,上线12列左右车辆,开展调度、通信、信号、车辆、乘务、车站等综合联调联试,并进行各岗位人员磨合,熟悉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

第二阶段为高密度行车阶段,将上线19列左右车辆,继续对多系统进行综合调试和运营演练,逐步缩短列车行车间隔,持续验证设备可靠性和一线调度、站务、乘务、设备检修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实操能力。

第三阶段将模拟初期运营,按照运营期间列车运行图、时刻表组织行车,检验时刻表的可行性,确保各关键指标在试运行后期达到初期运营标准,为开通初期运营夯实基础。

花桥博览中心站票务系统。

自2018年11月开工建设以来,苏州轨道交通11号线先后克服了下穿河流、桥梁、运营铁路、高速公路等建设难点,攻克“三重地质风险叠加”难题,在掘进过程中不断对施工技术和设备进行创新,顺利实现了信号等设备系统的接入工作。11号线全过程应用了BIM技术,实现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智慧化运维的新应用和数字化管理新模式。2月26日,11号线顺利通过项目工程验收,初步具备试运行条件。

苏州轨交11号线线路图。 苏州轨道交通方面 供图

苏州轨交11号线全长41.25公里,设站28座,起于苏州工业园园区唯亭站,与苏州3号线换乘,终于昆山市花桥站,与上海11号线换乘。11号线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示范工程,也是中国县域经济首条全城穿越的地铁线路,对增强苏州、昆山中心城区的辐射能力,引导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交通、产业、空间一体化布局,紧密对接长三角一体化,主动对接上海、积极融入上海,推动沪苏同城化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示范意义。

为更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苏州轨道交通正在全力推进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技术改造工作,实现昆山与苏州市中心的直达联系。届时,昆山城区玉山广场站至苏州工业园区东方之门站出行时间将缩短至45分钟,轨道交通大容量、高效率的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更好引领沿线产业、消费、文旅联动发展。

选稿:周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