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中心城区第一!长宁这项工作获评全市优秀!
上海长宁2023-02-22 17:14:34

日前,区人社局以中心城区第一的成绩获评上海市2022年度调解仲裁工作优秀单位,也成为中心城区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想不到拖欠我们的工资这么快就解决了!”小赵如是说。2022年9月,30余名劳动者通过“上海人社”App“调解仲裁”平台向仲裁部门反映他们供职的某餐饮店突然停业、负责人失联,未能结清工资及垫付款的问题。考虑到该案可能成为需公告的欠薪类集体争议,区人社局劳动仲裁部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启动立案绿色通道,并为该批劳动者联系了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作为仲裁阶段委托代理人,让已经离沪的劳动者也能及时维权,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同时,承办仲裁员通过劳动者提供的线索、核查公司企业信息档案等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了联系,敦促企业主动承担责任,避免案件后续进入公告程序。

图片

通过多次协调,该批劳动者最终与公司达成了调解意向,后由仲裁员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组织双方代理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在该起集体争议中,仲裁部门充分运用人社业务“不见面”办理、特殊劳资矛盾线上化解的理念,通过安排法援律师全权代理、电话调解、线上签署调解协议等方式进行了高效处置,让劳动者在“少跑腿”的前提下,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图片

去年,区人社局紧紧围绕维护区域和谐劳动关系大局,面对争议积案,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完成各项指标。

去年全面复工复产后,全区劳动关系领域收到的申请、投诉高度聚集。面对激增的案件,区人社局三管齐下,首先是在信访、12345窗口建立实时化解机制;其次是由区仲裁院组建先行调解专项组,由资深兼职仲裁员带领团队下沉街镇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直接运用街镇巡回庭审理办结;最后由区人社局执法大队组建督促和解专班根据纠纷线索直接上门现场督促和解。通过从信访、街镇、仲裁、执法多渠道全领域调解,有效减缓了增量,提升了处置成效。

图片

在落实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区人社局通过“互联网+创新”的方式,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的核心能效,创建线上服务应用场景。比如,在微信工作群开辟线上申请便捷窗口,开展线上“走流程”、“云讲座”,面向企业和劳动者大力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劳动争议预警预防、“云庭审”、线上证据交换等,多措并举稳妥处置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引入企业纾困、就业帮扶的网络资源,帮助双方当事人树信心、稳预期、聚焦未来。另外,在市人社局的支持下,区人社局建立了企业减员预警预防机制,有效稳定了区域劳动关系,减少了集体争议发生的几率。

今年,区人社局将进一步压实前端调解,完善劳动关系纠纷快速调处机制,拓展互联网应用场景的实践,围绕“四力四城”奋斗目标,为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贡献更多人社力量。

选稿:常善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