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解答】身份证号码的前六位数字是什么意思?
上海长宁2023-02-19 15:26:32

身份证号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校验码。

图片

其中,地址码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区划代码是国家行政区划的识别符号。根据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和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数字代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数字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01~20、51~70表示市,01、02还用于表示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90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

第三层即后两位表示县、自治县、县级市、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其中:01~20、51~8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一般不被市辖区使用;21~5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

为保证数字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发生变更而撤销的数字码不再赋于其他行政区划。

那么,同一家庭的成员,同在当地出生,同为本地户籍,为什么身份证号码的前六位数字不一样?图片

这与行政区划代码变更有关。《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变更后,需要变更行政区划代码的,由民政部门于1个月内确定、公布其行政区划代码。

图片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及变更隶属关系等,均会引起行政区划代码的变更。如,南汇县的行政区划代码为310225;2001年1月9日,撤销南汇县,设立南汇区,行政区划代码变更为310119;2009年4月24日,撤销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区划代码310115)。

因此,如果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了特定情形的行政区划变更,同一家庭的成员,身份证号码的前六位数字会不一样。

图片

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表

行政区划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上海市

310000

黄浦区

310101

徐汇区

310104

长宁区

310105

静安区

310106

普陀区

310107

虹口区

310109

杨浦区

310110

闵行区

310112

宝山区

310113

嘉定区

310114

浦东新区

310115

金山区

310116

松江区

310117

青浦区

310118

奉贤区

310120

崇明区

310151

选稿:常善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