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重案刑警马超:从警16年,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上海长宁2022-10-15 13:52:38

长宁公安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队长马超所在的专案组,近日在“百日行动”中荣获“集体二等功”。从情报员、侦查员到便衣民警、重案队刑警,从警16年,马超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图片

侦破各类案件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0余名……从情报员、侦查员到便衣民警、重案队刑警,马超一直战斗在打击犯罪最前沿,他综合运用刑事科学技术与传统侦查手段,全力抓住破案打击“黄金期”,是同事眼中当之无愧的破案高手、强手。

“车速120码,一路狂飙跟踪嫌犯;千里缉凶,殊死搏斗;沉浸命案现场,寻获关键证据……”眼前,这位从警16年的重案队队长马超眼神犀利且坚定。他说,在重案要案面前,惊险、刺激只是表象,“无滤镜”下的重案队刑警,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战士。

“我只想单打独斗,不想带队伍。”时光回溯至2012年,当年,侦查能力高超、情报分析功底深厚的马超成了便衣队的队长,而对于这次岗位的调动,他多少有些“不满”。马超擅长情报研判,对信息的汇总、甄别、梳理等眼光老辣,常常能从数据化、碎片化的信息集合中推导出可能破案的线索。心里虽然不情不愿,可是看着团队里的26名便衣民警,“赶鸭子上架”的马超强迫自己打破固有的思想,“兴许群策群力更有成效呢”?

既然干了队长,就要干好,马超一点也不含糊。10年前,科技在破案方面的运用远不如现在高效便捷,便衣民警几乎“约等于”昼伏夜出的“夜猫子”,用“灰头土脸”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我们只能用最老土的蹲点策略去追踪嫌疑人的踪迹,一熬就是一整夜。”

2012年,便衣队遇到了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弄得马超和其他队员整夜整夜地不能合眼。这是一个赌博诈骗的团伙,团伙成员警觉性很高、反侦察能力强。为了精细刻画他们的行动轨迹,贴身跟踪必不可少。没想到,从摩托车换成民用车,马超和民警一次次地变着法儿地改变跟踪方式,总是被轻易识破。

针锋相对时,民警并没有占得上风,大家都有点着急上火。“得好好坐下来研判、分析才能‘对症下药’。”异常冷静的马超想到了当时最新的定位装置,是否可能会为破案打开新局面?

然而,如此一来,需要便衣民警悄悄“潜伏”且最大限度地接近团伙才能把该定位装置安装在团伙成员的摩托车上。确定了破案方向,在精确掌握团伙成员落脚点的情况下,马超和同事们成功安装了定位装置。

有了这个“神器”,远远跟踪且不跟丢就成为可能。很快,在便衣民警缜密布置的“天罗地网”下,该赌博诈骗团伙的10名成员被一网打尽。这一场硬仗,马超和民警们赢得漂亮。

4年的便衣民警经历,马超变得更加勇猛果敢、能拼善赢,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而当他成了重案队队长后,凭借敏锐的判断力和敢打硬仗的拼劲,令犯罪分子无处躲藏。

“身处案件现场,沉浸其中,在脑海中一遍遍地模拟案件,就可以重现现场、还原真相。”马超说,在重大刑事案件面前,他作为刑警的特质更加明显。

在案发现场,仔细勘察现场的痕迹、物证后,他时常会把案件所有的可能一次次模拟,而模拟的结果与破案的结果匹配度惊人的相似。“这并非一朝一夕炼就,需要用心去体会、分析、总结、沉淀、积累……”每一次遇到大案要案,面对一摞摞的案件卷宗,马超总会陷入深深的思考。

“最快的时候,2小时就能破获一起盗窃案。今年,长宁区‘两入’盗窃破案率达100%,放在以前,实在难以想象。”盗窃案属于“面广量大”的案件类型,每一种类型盗窃案件作案特点也不尽相同,往往需要结合现场物证,从茫茫人海中挑选出嫌疑人,即便有了科技的助力,也绝不是想象得那么容易。

从哪些细节着手?哪些因素可以判定人物身份?后期如何实施抓捕?经验的取得来之不易,需要一次次实践才能快速、精准地找到其中的关键。

在之前破获的一起盗窃案件过程中,民警们遇到了连监控视频都找不出破绽的情况。“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现场一个特殊的鞋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捕捉到这个细节,从海量的视频资料中,一帧一帧地去甄别,火眼金睛的马超敏锐地捕捉到了嫌疑人抬脚的一瞬间,比对鞋印后,精准地辨别出嫌疑人。

“我是一名教官,把经验传授给办案民警,长宁就更加安宁了。”作为长宁分局的优秀教官,马超常常带着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一起办案子。“用情报研判的思路去破案,遇到卡壳的地方,一定要讲出来。”

“马超办案,神了。”在长宁的办案民警眼中,重案队队长马超并非徒有虚名。过去,他从一个个通话记录中甄别出嫌疑人的职业、特征和行动轨迹,通过数据的碰撞,在无图像、证据“支离破碎”的情况下锁定嫌疑人。如今,他主动与各派出所沟通协作,遇有重大、疑难案件,第一时间派遣侦查员沟通指导,加快了案件侦破的节奏,提升了全局的打击破案能力。

近年来,在马超的带领下,重案队始终对盗抢骗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将打小案、打民生案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牛鼻子”工程,以实际行动不懈追求“盗案必破”。

作者:闫漫
选稿:吴怡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