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忘记办理年度汇算和申请退税,该怎么办?看这里!
上海徐汇2022-10-02 16:55:24

距离2021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结束已经2个多月,有市民才想起来自己忘记办理年度汇算和申请退税,现在该怎么办?近日,上海税务部门就接到了这样一些咨询。错过时间的市民不要着急,上海税务部门已经总结了汇缴期之后“个人所得税”App的操作方法,帮助大家进行年度汇算申报。

由于目前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法定申报期已经结束,因系统维护和数据保护需要,个人所得税App申报界面的预填申报服务已经停止。不过,市民仍然可以通过【我要预填】申请开通预填服务,1-2天后,市民可以再次打开App申报页面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就可以显示预填数据。需要注意的是预填数据生成之后,市民需认真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申报操作。

图片

如果此前市民已经在前期通过填写“空白报表”功能完成2021年度汇算,且需更正申报并使用预填功能的,可在更正页面右上角选择【重置申报】,就可进入“标准申报”页面申请开通预填服务。

图片

除“预填服务”外,市民也可以选择“手工填写”功能。使用这一功能,需要首先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为2021年度、选择所得类型为全选】查询2021年度收入纳税明细数据。在这一界面中,市民可重点核实以下数据并做好记录:工资薪金合计、劳务报酬合计、稿酬合计、特许权使用费合计,其他免税收入合计,基本养老保险合计、基本医疗保险合计、住房公积金合计,其他扣除项目合计,已申报税额合计。核实无误并记录下上述各项数据之后,可于申报环节依项目填入申报表,完成年度汇算申报。

图片

对于申报过程中,大家比较关注的年终奖纳税方式,此前也有文件已经明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居民个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继续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若在年度申报时选择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市民可以在工资薪金合计、本年度已缴税额合计项目中分别剔除该笔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收入金额、已缴税额。

需要提醒的是,每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日期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申报和退税应尽量在此期间完成。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根据新闻报道,8月份以来,天津市、济南市、杭州市等多地税务部门曝光了10起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被查处案件。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纳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

选稿:吴梦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