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高邮珠湖小镇:四季风光 景美如诗
交汇点2022-09-20 09:27:00

最近打开各大短视频软件,都会刷到高邮市送桥镇珠湖小镇的相关视频推荐,该景点甚至一跃成为扬州市景点热销榜第四位。

珠湖小镇位于高邮市送桥镇邵庄村境内,在过去这里杂草丛生、污水横流。在政府大力推动下,乡贤们带着浓浓的家乡情怀在此打造的一处秦邮新景。依托“中国第六大淡水湖”——高邮湖,其水域面积760.67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资源,10万亩油菜花观赏基地,利用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完美结合打造而成。可谓“春游曲径寻梅,拂柳百花;夏赏红荷碧水,锦鲤翻波;秋看绿减红瘦,芦花飞雪;冬观雪映湿地,万鸟翱翔”。

占地约3000多亩,水域600亩,75%绿化面积,珠湖湿地公园的绿化按照“融植被,合四季”的绿化构思,根据丰富的水体设计、轨道风貌,利用不同色叶、开花、常绿植物营造“桃杏争春,彩妆四季”的美景,四季不同时期开放的花草品种,让前来观光的游客一年四季都能够欣赏到美景。其中,芦花飞雪是珠湖小镇最出名的景点,深秋正是观赏芦苇花季节,进入芦苇区,约100亩芦苇育苗基地,20亩芦花核心景区,在蓝天碧水的衬托下,芦花摇曳,如练如霜干复轻,西风处处拂江城,珠湖湿地公园被誉为扬州的后花园。

“芦花飞雪弄秋声,万叶千枝笑北风。素色无争百花艳,江湖摇落满天星。”这是游客在珠湖小镇游玩后即兴创作的一首小诗。近年来,送桥镇始终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把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造林绿化和城乡发展规划相结合,抓好生态建设,加大城镇周边绿化美化,以生态、休闲、水景环境为特色的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建设,丰富了生态文化的内涵,湿地公园独特的生态景观和自然感受,促进生态良好宜居的建设。

编辑: 徐洁

来源:交汇点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