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深耕三尺讲台17载,记录青浦教育“师之蕴”工作室
绿色青浦2022-09-10 15:13:33

在上海市青浦区,有一支叫“师之蕴”的教师团队。他们17年如一日,在中小学语文课堂上不断研修、探索、实践,用心培养着学生深厚的人文情怀,用情培育着教师宽厚的学科素养。

图片

“师之蕴”是青浦区首批特级教师工作室之一,领衔人就是上海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关景双老师。2005年,他担纲主持人的“师之蕴”工作室正式挂牌。

图片

新世纪初,青浦实验的先行者顾泠沅先生创立的“行动教育”,成为教师在职学习的有效模式。“师之蕴”以“行动教育”为引领,相约每周三,开展语文课例研修,一做就是17年。

图片

上课是教师成长的旅程,写课是素养提升的路径。“师之蕴”始终追求做高素质看得见、专业化摸得着、创新型做得到的卓越教师,因此赢得了越来越多的追随者。

图片

数年深耕,声名远播。“师之蕴”案例已经成为全国教育战略学会十佳经验之一,“师之蕴”工作室也成为全国名师工作室联盟“新课标植根课堂”三家引领团队之一。青浦教改先行者顾泠沅老师在“师之蕴”十年庆祝活动中感慨地说,“师之蕴”启示我们:带好工作室,带好教研组,就是要“一群人,有目标,向前走”。相信在追逐教育强国梦的路上,“师之蕴”一定会续写新的篇章!

选稿:吴怡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