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启用,国内来沪返沪人员均需在入沪前填报行程
上海发布2022-09-10 08:25:56

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已正式启用。哪些人要填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在哪里?如何进入填报?填报后,是否需要等待审核同意才能来沪返沪?来看详细解答↓

01

为什么要推广应用“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

为精准甄别重点风险人员,提高远端防控能力,严防疫情输入;同时,也为方便来沪返沪人员填报行程,使其在我市更便捷地出行,上线“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

02

哪些人要填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

所有国内来沪返沪人员,在入沪前通过“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报行程。

03

“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在哪里?如何进入填报?

方式1:“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来沪返沪人员服务”进入登记页面。

方式2:来沪返沪人员可通过“随申办”微信、APP、支付宝“扫一扫”交通道口的场所码,点击场所码二维码页面下方“来返沪服务”进入登记页面。

04

从市外低风险区或无疫情的地区来沪返沪,要填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吗?

从市外来沪返沪,即使是无疫情地区,也需要填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

05

我是上海人,去了趟市外低风险地区,当天来回,要填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吗?

需要填报。

06

“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填报完毕后,是否需要截屏保存?

不必截屏保存,如需查验可再次进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查看记录”即可查看填报结果。

07

“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填报后,是否需要等待审核同意才能来沪返沪?

正确如实填报后即可来沪返沪,无需等待审批同意。但对于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建议暂缓行程。确需入沪的,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08

老人、孩子以及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如何填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

可由亲属、朋友、同行人通过“来沪返沪人员服务”中添加“同行人登记”栏目代为填报。

09

如果拒不填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会受到什么处罚?

通过多种途径对来沪返沪人员的行程开展全面核查。对拒不填报、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甚至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0

我邻居家里近日来了个外地亲戚朋友,不知道有没有填报“来沪返沪人员服务”,有点担心风险。

可以向邻居询问,或者向所在居村委反馈,居村委会进一步核实。

11

我是在上海读书的大学生,要开学返校了,我的“来沪返沪人员服务”目的地填哪里?

可以填写您所就读的高校。“来沪返沪人员服务”目的地选项中,除在上海居住的区、街道乡镇选项外,同时提供了详细地址的填写。

资料来源:上海发布

选稿:李婉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